3.2利玛窦与金尼阁的不同 为什么利玛窦会一度误以南京话为标准官话呢?这是由于他早期一直只在中国南方活动。利氏1582年来华,由于受明朝法令限制,滞留澳门、肇庆、韶关十多年,1595年才到南昌,1598年到南京,此年短暂地去过一次北京,随即被迫返回南京。在1600年再赴北京之前,除粤、客、赣、韶州土话等南方方言外,他对官话方言有实质性接触的只有南京方言。他那时显然还不知道作为书音正宗的“中原之音”,对中国首都北京的官话只有极少了解——也许光知道这些都是“官话”方言,而不知道它们的区别。若此时有人告诉他,那个南京男孩说的官话很标准,南京方言就是“地道的中国话”,他是没理由不相信的。 张卫东(1998a)强调传教士们“很清楚中国的语言状况”。然而我们认为,更可能的情况是他们只是抽象地知道中国存在一种通行全国的“官话”,而对它的具体认识,就不可能不受地域的局限。早期的传教士大都在澳门和广东学中国话,而澳门和广东使用的中国官话必然是南方官话。不仅外国人,即便是澳门、广东及南方其他地区的中国文人,估计也很少对整个中国的语言状况有真正的了解,譬如他们可能只知道在南京有一种“南方官话”,声望挺高,却并不清楚这种官话和南京方言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 相比之下,1610年金尼阁来华之时及其以后,明朝廷对传教士的政策比较宽松,金氏去过的地方也就比较多,官话方言区除北京、南京外,他还在河南开封和山西绛县⑥住过较长时间,对中国语言和语言生活状况的了解肯定远多于早期的利玛窦。他确实有资格纠正利氏。 金尼阁不以南京方言为官话,还可以从《西儒耳目资》中看出来。此书只字不提“南京话”,倒是多处说到他所描写的是“中原音韵”。这一点,下文还要谈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