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n认为对“了”的分析把语义时制的概念纳入完整体“了”的语义是不妥的,原因如下。 第一,这样的做法违背了传统上有关体意义表达事件时间和主题时间关系的理解。 第二,举出证据证明“了”在某些未来句里面不表示相对过去的意思,如例句(44)。 (44)等汽车到了站,他肯定还在睡。 根据Ren,到站是个未来事件,而睡觉是个现在就已经在进行的事件,未来事件不可能在现在事件之前,因此“了”不可能表示相对过去的概念。她认为采用Chao(1968)、吕叔湘(1980)及Smith(1991)的完成说似乎可说明这个例子。 第三,举出未来语境下的前后事件,前事件不一定可以加“了”,如(45),她认为如果“了”表相对过去,那么“了”应该可以出现在(45),因为住的事件在去的事件之前。 (45)我想在北京住(*了)两天就去上海。 第四,她认为笔者的分析无法解释为何“了”不可以出现在下面第二个子句。 (46)我会辞了行再动身(*了)。 Ren说根据笔者的分析,第一个子句的“了”表辞行在动身之前,而第二个子句的“了”则表示绝对过去,所以不可使用,她质疑如果是这样,那么第一个子句的“了”也应该是绝对过去,那么就不可以出现在未来语境才对。 根据以上的理由,Ren提出连续子句的次序其实不是由“了”来决定,而是由语用因素来决定,并举出三个理由来支持这样的想法。 首先,像(44)这样的例句,其次序关系根本不是先后,而是包含或是重叠关系。 第二,即使第一个子句“了”不出现,依旧可以表达先后次序,如(47)。 (47)a.她到北京会给我打电话。b.吃完饭,我想看会电影。 最后,她指出,如果第一个子句是无界事态如活动事态,不加“了”句子就不好,这表示表先后次序的子句,第一个子句一定要是有界事件,所以“了”的功能是标示第一个子句的有界性,而不是表示相对过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