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Lin(2003a、2006)的分析 实现说虽然被许多人广泛采用来解释“了”的语法意义,但是何谓实现,很少被赋与具体的内涵。Lin(2003a)认为用实现说来解释“了”的语法意义的确有其优势,因此利用Bohnemeyer和Swift(2001、2004)的事件实现定义来阐释“了”的语法意义。根据Bohnemeyer和Swift(2001),实现的定义如下: ![]() 简而言之,(22)的意思是说一个代表P的事件e在时间t实现了,那么事件e一定要有一个部分事件e’也是个P事件,且e’的事件时间包含于时间t里。这个事件实现的定义对于有界与无界事态有一个非常有趣的后果,也就是,一个有界事态P要实现,一定要整个事件e有头有尾地达到终点才叫事件实现了P,因为有界事件并无任何子事件e’也可成为一个P事件,除非e’=e。换句话说,有界事态的实现一定是完整体。但是一个无界事态要实现,只需任何一个子事件成立,那个无界事态就成立了,所以无界事态要实现,只需非完整体就足以实现,当然完整体也是可以。 根据(22)的定义,Lin(2003a:273)提议定义“了”的语法意义如下: ![]() 也就是“了”是个实现体,在时间 ![]() ![]() ![]() Lin(2003a)认为这个分析的一大优势是可以解释像“小张(现在)养了一群兔子”或“形容词+了”的句子为什么是现在时的意思。“养一群兔子”是个无界事件,无界事件至少会有一个子事件代表同样的事件。现在如果让 ![]() 至于像“养了半年(的兔子)”这样的句型,因为加上了半年这个定量时间短语,在时间还没到半年之前,都不可说是“养了半年(的兔子)”,所以“养了半年(的兔子)”有自然的终点,事件类型是有界事件,因此加上“了”后,语义上就会要求这个有界事件被包含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