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语法出现以后,construction的概念意义又有了变化。Lakoff在20世纪80年代末使用的“语法构式”(grammatical construction)已经是构式语法理论的概念,不过体现的是其早期的意义。他谈到了传统的“语法构式”的意义,也说明了他所使用的语法构式概念的含义,并说明了两者之间的关系: 我正在使用的术语“语法构式”在某种程度上对其传统意义上的解说作了补充。传统语法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语言的语法可以依据结构(构式)(constructions)的组合进行描写,每一个结构是句法成分的固定构型(configuration),配以与该构型相关联的意义和/或用法。我就是在这个意义上谈语法构式的。每一个构式将是一个形式—意义配对(F,M),其中F是一套针对句法和音位形式的条件,M是一套针对意义和用法的条件。[5]467 这里已经包含了构式是形式和意义配对的思想。但是,他还不是直接说构式是“形式—意义的配对”,而是间接的说“是形式和意义的条件的配对”。然而无论如何,这种理解已经接近了后来的Goldberg的经典定义。 目前,construction这个术语在语法文献(含认知句法文献)里所指很不一致。张韧列举了这个概念的下面几个意义:(1)语言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任何语句。语法学家可以把文本中的任何一句话当作一个构式。(2)在形式或/和意义上具有某些独特之处的语法模式,如Jackendoff(1997)举出的[V+时间名词+away]的构式(即time-away构式,详见§3)。(3)具体的或含有变项的成语。如汉语中的“闭门造车”“一日千里”“一朝天子一朝臣”等;英语的例子如:[jog<someone's>memory],该成语里的someone's是变项。(4)表达一定意义的音系结构或模式,如音节的重叠形式(reduplication)、感叹词等。(5)有规律可寻的短语模式,如简单及物式、被动结构、把字句等。(6)有规律可寻的构词模式,如英语的[V-er]、[A+ly],汉语的[动-者]、[N-员]等。(7)任何高频率的语词或语句,不管其是否具有规律。例如,英语里的a number of、God bless you、Peace be with you等,甚至已经凝固的常用派生词和复合词等,如worker、postman、seamen等。[6]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