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式思想溯源 (一)“构式”概念的来源和演变 “构式语法”是当前最流行的语法研究观之一。“构式”译自“construction”。“construction”的本义是“建筑”“构筑”,即把多个部件组构到一起成为一个更大的单位,后来有了“构造”的意思。传统语法著作借用这个词描写语言结构,就英语而言,根据《简明牛津英语溯源词典》,该词指称“语法构造”的最早文献用例出现在1530年。①这一用法见于此后的许多英语语法著作,例如,《纳氏英文法》(Nesfield's English Grammar Series)、R.Quirk等人的《当代英语语法》A Grammar of Contemporary English都使用了“construction”。英语语法权威Jespersen的主要著作、Chomsky的《句法结构》等著作也使用了这一词。这些著作里的construction主要指具体的结构体,如“a(the)good one”[1]245,甚至指一个具体的句子,如“My father said that it was time to go away”[2]287;也用来指抽象的结构(构造),如“the verb+complement”[3]78。这个词的意义保留了本义的一个重要方面,其所指的语言结构必定是两个或多个成分的组合。不过,在大部分的这些著作中,它并非一个专门的术语,一般没有定义,出现频率不高,在术语表里也通常不出现。从所举例子看,是指句法上的结构(体),一般不指词和语素这样的结构单位。 美国结构主义语言学家使用的construction是一个有特定意义的术语,其所指在传统意义上有所扩大。例如,美国结构主义的领军人物Bloomfield的《语言论》中大量使用这个术语。Bloomfield给它下的定义是: 凡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不过这种情况很少)形式组合在一起作为一个复合形式的成分,借以联结这些形式的语法框架即组成一个结构(construction)。这样,把duke和-ess合成duchess这个形式的语法框架就组成一个结构,或者把poor John和ran away连合成poor John ran away这个形式的语法框架也构成一个结构。[4]177 看来,Bloomfield的construction这一概念是指抽象意义上的构造形式,一个突出特点是包括了复合词这样的结构形式。书中还有grammatical construction、syntactic construction等相关术语。不过,显然,Bloomfield的construction和grammatical construction都还不是现在的构式语法理论中的“构式”和“语法构式”。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