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NPN的名词不能是集合名词(有例外)。 (2)不能加限定性成分。 (3)不用复数(有例外)。 (4)不出现名词后补语或修饰语(注意这个“补语”用的是生成语法概念,范围比传统的“补语”要广,下同)。其中after和upon例外。 (5)某些介词允许名词前出现形容词,出现在一个名词前或在两个名词前都可以。 另外,该构式尽管没有数量词汇,却含有数量语义(quantificational semantics),在位于NP里时,可以带名词性NP补语。5个形式中,Nafter N和N(up)on N可以出现在名词的位置上,即有时具有名词的语法功能。该构式是规则性和特异性的混合,其内部句法结构“与形式语法的短语结构标准原则相违背”。从该构式可以得出语法理论上的三点认识:(1)承认含有意义的构式是理论上存在的实体(as theoretical entities);(2)承认词语和句法之间在规则性方面是一个连续统;(3)承认句法可以自动地产生于意义,反之亦然。Jackendoff这篇文章进一步论证了大量的既具规则性、又具特异性的构式是对形式语法理论的真实挑战。 构式语法学者经过20余年的不懈探索,越来越清楚地显示了构式普遍存在于人类语言,构式主义如今已成了难以撼动的语法理念,构式语法理论大大推动了语言研究向纵深处发展。 (三)不同的声音 诚然,由于构式语法仍然有一些尚未成熟的地方,甚至有不可克服的弱点,因此,在西方语法学界,虽然声誉日隆,总体影响也是越来越大,但是,对此一直存在不同的声音。 Chomsky作为形式语法的最重要的代表人物,并不接受构式主义的方法。他坚持自己的观点:语法的任意性的和特异性的方面(arbitrary and idiosyncratic aspects)应该限制在词库,没有必要从语法构式的角度进行解释。他在《语言理论的最简方案》中说:“普遍语法(UG)提供固定的原则系统和一定配价的限定性模式(a finite array)。特定语言的规则简化为对这些参数配价的选择。语法构式的概念被摒弃了,特定构式的规则也随之被摒弃。””[32]170就是说,Chomsky坚持简化主义,抵制构式主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