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Langacker的认知语法 该派的重要特点是将传统上从句法上分析的东西纳入符号和语义的视角进行探讨,他们重视构式的符号(象征性)特征,直接采用Saussure的“符号”(sign)术语。在句法元素范畴的地位方面,承认名词、动词、主语、宾语等为基本的句法范畴。注重句法关系的描述,在构式的部分与整体的语义关系方面提出了“突显决定因素”(profile determinant)的思想。在构式之间的关系上,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区分出典型范畴和非典型范畴,同时承认存在“构式图式”(constructional schema),构式之间有等级关系。在信息储存方式上也采用以语言使用为基础的模式(usage-based view model)。 4.Croft的激进构式语法 该派在句法元素范畴的地位方面的主张已见本文第三部分。在句法关系方面,从纯语义的角度描述构成成分同整个构式的关系,实际是放弃句法关系的分析。在构式之间的关系上,在一定意义上承认整体—部分关系(meronomic relation),这种关系不是根本性的。在信息储存方式上,也主张图式构式是语言运用为基础的模式。 当然,各派在基本的方面有一致的地方,那就是都遵守三个基本原则:(1)构式作为符号单位是独立存在的。(2)所有语法知识有统一的表征(uniform representation),即不严格区分句法和词汇,因此形成句法—词汇连续统(continuum);构式的成分贯穿这一连续统。(3)语法系统中构式具有分类性组织(taxonomic organization),即构式具有类属性的层级(taxonomic hierarchy)关系。[23]257-258,255,262-265 Goldberg也专门谈了流派问题,她也认为有这四个主要派别,但是她将Fillmore和Kay等的构式语法称为统一构式语法(Unification Construction Grammar)、将Lakoff和她自己的构式语法称为认知构式语法(Cognitive Construction Grammar),其他两派的名称与Croft和Cruse使用的名称相同。[8]213-214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