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倒装结构赋予有定性 石毓智(2004:342-343)用“结构赋义”来解释宾语前置时表示有定范围内的变量。 (57)什么他都吃过了。→*他都吃过什么。(同上:343) 他认为疑问代词表示遍指义时必须用于谓语动词之前的现象与结构赋义规律有关。语法上的“遍指”概念都是指某一特定范围内的每一成员。所谓的“有定性”就来自这个“特定范围”。由于光杆疑问代词不能再为其他词语所修饰,有定性无法通过词汇手段来表示,所以必须放在谓语之前来获得结构所赋予的有定性特征,结果就造成了它们只能出现于谓语动词之前的现象。(同上)实际上,例(57)中的有定性是“过”所赋予的,有定性是通过已然事件的预设推导出来的,因为已然事件预设其中的参与者的范围是有定的。 动词之前的任选词并不一定指代有定范围内的任选变量,下例(58)中的“什么”指代的范围就不受限定。 (58)那时候年轻嘛, 都愿意干。(人民网,20131128) 倒装并不是为了表达有定性,而是为了区分虚指和任指解读。 (59)a忽然,听到了 声音,在众人还没有回过神来的时候,吴万余“撇下”首长夺门而出,直奔猪舍。(人民网,20130530) b爸爸和妈妈说话时我就装睡,过半小时他们以为我睡熟了,然后才说事,其实我 都听到了。(人民网,20060718) 例(59a)中的“什么”是虚指,指代有定的、未知的事物。例(59b)中的“什么”是任指,因为是通过完成体表达的已然事件,所以指代与事件相关的任意变量。结构赋义只能用来解释对疑问词的虚指义和任指义的标示,无法用来解释人们对有定和无定的区分。疑问代词+焦点标记是任选标记而不是有定标记,倒装结构也不制造有定意义。 对任选变量施加范围限制的不是“都”、主语或句法结构。我们将说明对任意变量施加范围限制的是语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