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虚词和附缀 虚词和形态,常有相近的语义语用功能,只是手段本身的语法属性不同。形态和虚词通常都是语法化的产物,只是语法化的途径或程度不同。其差别通常表现在这些方面:独立性和粘附性程度;加在什么级别和范围的成分上(形态加在词上,虚词可加在更大的单位上);读音强弱;有无词内和词间音变;使用的强制性如何,等等。 虚词最重要的分类角度是关系性虚词和非关系性表义虚词。关系性虚词承担将句法成分组合起来的功能,如被称为介词、连词、结构助词之类的成分。非关系性虚词只用来表示一定的范畴意义,与句法结构的组合并不直接相关,如时体助词、不影响一致关系的表数虚词等。但非关系性虚词也可能以其他方式影响句子中成分之间的同现关系和合格度,可以说对句法的作用更加间接或隐蔽一些。 附缀(clitic)是句法上有词(包括虚词)的身份、语音上已经失去独立性、需要依附在相邻的宿主上的成分。在历时平面,附缀可能是独立词向词缀等词内成分语法化的中间阶段;在共时平面,附缀常常造成句法结构的层次错配、依附方向错配、语序错配等特殊现象,值得在调查中关注(参看刘丹青2008a:547-564;白鸽等2012)。 1.5重要而常见的句法操作 传统语法主要关注成分和结构,当代语法理论还非常重视句法操作,如话题化、焦点化、关系化、名词化、被动化,及物化及其他增元操作(如以致使标记或结果补语增加论元)、去及物化及其他减元操作(如以反身或相互标记减少论元),等等。句法操作将表面上不同的结构联系了起来,可以认为甲结构是乙结构加上某个句法操作之后产生的。也可以说,句法操作是直接反映语法的规则性的重要方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