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小句结构 这是单句句法的主要内容,也可以说是句法学的核心内容。 (一)传统上对句内结构的描写框架是六大成分——主谓宾定状补。这些仍然是我们需要的术语。但为了有效揭示句子构造规则,更值得关注的是小句结构关系中的三种主要成分:谓语词团、论元和加接语,这是更具有普适性的基本描述框架。下面分别讨论。 a.谓语词团:以谓语论元结构中的实义核心动词为主体,还包括情态、时体成分等。从形态上看,有的情态成分(助动词)负载了谓语的限定成分,句法上更宜看作谓语的核心,例如正反问这一事关整个命题的操作就作用于情态成分(能不能去~*能去不去)。在这一意义上,朱德熙(1982:61)将助动词+实义动词看作动宾结构是有合理之处的。不过,由于句子的论元结构及相应的句型选择是由实义动词决定的,而情态成分在不同语言间的形态-句法表征也不相同,因此从跨语言比较看,以实义动词为主体较具有操作性。情态、时体、示证等谓语词团内的成分即使不用形态而是独立的词表达,它们和实义动词的关系也是特殊关系,不必强行划入现成的动宾、状中等。也因此我们称之为“词团”而不是“短语/词组”。生成语法用XP(ModP,AspP)等方式来表示,实际上也避开了它们的句法关系问题。 b.论元:由谓语核心词所投射的与谓语核心强制性同现的成分,包括主语、宾语、间接宾语、表语和某些须强制性出现的旁格成分。论元有时又叫补足语,但补足语一般特指宾语等受动词支配的论元。 c.加接成分:根据语义需要可加可删的状语性成分。 论元是比主语、宾语等更加基本的观念。它是对一组句法成分的进一步概括,而且兼顾了主动句、被动句、话题句、处置式等,便于进行超越具体句式的语言对比并用更加简洁的规则描述相关现象。例如,对于一个及物动词来说,说它“一般必须带受事类论元”比说它“一般必须带宾语”要准确得多,因为在被动句、受事话题句、处置式等句式中,该动词并不带宾语而句子完全合格。再如某类或某个词“可以充当论元”,也比说它们“可以充当主语、宾语、介词宾语等等”要简洁、完整和准确。黎锦熙的语法系统中在词类和句子成分之间设立“位”(主位、呼位、宾位、副位等七位)的层级,也起到了这类作用,不像有些学者所认为的无形态格的语言设立“位”完全多余(参看刘丹青2010)。当然主语、宾语等是有用的概念,但它们是跟特定句式的特定位置相捆绑的概念,使用较受限制,而且不同语言方言中主语、宾语的形态-句法属性可以相差较大,语义范围也相差很大。例如,汉语普通话主宾语的范围很宽,在其他很多语言中,甚至在有的汉语方言中,难以都用主宾语来对应。“汉语的工具宾语、方式宾语、处所宾语等在藏缅语中几乎全是状语”(戴庆厦、傅爱兰2001)。而普通话的一些“特异系词句”的主语,在粤语中就无法充当主语。如“狐狸是一个洞”(指狐狸的屋子是一个洞)、“这裤子是晴雯的针线”等(邓思颖、张和友2011)。因此,在跨语言跨方言对比中要善于利用论元这种概念来简化描述,更有效地揭示规律。 论元和加接成分之别是分析状语、补语的重要概念。状语本身有论元和加接成分之分,甚至同一个介词所构成的介词短语也可能有这种区别。如“把”“被”“给”(表给予时)“由”(表施事时)等所带的成分通常就是论元;而“在”等介词所支配的成分有时是论元,如“他在南城住”中的“南城”,“他住”不是完整的论元结构,有时则是加接性的状语,如“他在南城打工”中的“南城”。所谓补语,其句法语义上很不同质,需要具体分析其属性,其中有论元,有状语性加接成分,有从句。 以上三种基本成分中不涉及定语,因为定语不在句子层级,而是论元内的成分,在小句层级的句法分析中没有其地位,只在名词短语内部结构分析时才用得上,参看(二)。将定语和其他成分并称,也是六大成分说或主谓宾和定状补两分说的不完备之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