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地点直示成分在句法结构中的表现(5)
http://www.newdu.com 2024/11/24 04:11:49 中国社会科学网 刘探宙 参加讨论
虽然NP本身是指实体的名词,但因整个句子都是在描述某个位置或方向,NP实际上是说话人做某位置描述时选用的参照点,句子需要根据这个参照位置来判定另一个位置或方向,因此NP本身产生了处所义,不像定中关系的直示复合词,NP只有粘合上PD才表处所。在这样的结构里,NP若是指人名词,它的生命度和能动性会受到压制,和无生命的物体有等同的作用,如(24)把“王香火”用“柱子”代替也是一样的,“王香火”只是一个位置参照点。PD的作用是表达NP位置与说话现场的关系,这是直示的典型用法。 3.2.2 “有”字句和领属结构 这一类的NP一般是指人名词,跟句子里另外的名词之间有领属关系。例如: (26) 我这儿倒有几片安眠药,我们给她灌下去,多少有点作用。(王朔《过把瘾就死》) (27) 丁小鲁你那儿还有钱么?(王朔《你不是一个俗人》) (28) 父亲那里还有个缎子马褂。(老舍《二马》) (29) 小平同志跟我交代说:“我这里没有多少事,不需要医生。”(张佐良《周恩来的最后十年》) (30) 听说你的老乡说话另有一个味,你们那儿方言很杂?(王朔《我是“狼”》) (31) “嗬,您这儿书真多!”马青一进屋就扬着头看满墙满壁的书。(王朔《你不是一个俗人》) (32) 我这儿最精干的人都叫你搜罗去了。(王朔《千万别把我当人》) (26)至(29)都是“有”字句,NP是“有”字宾语所指事物的领有者;而(30)至(32)中“NP+PD”都是句子的主话题,其后的名词性成分“方言”、“书”、“最精干的人”是次话题,两者在语义上有领属关系(整体-部分、处所-属物)。 为什么表领有者的指人名词能和地点直示词构成同位关系?这是因为,汉语的领属关系也是一种存在关系,领有者天然具有“存在的处所”属性。沈家煊(2011:29)指出:“汉语的‘有’字三千年来同时表‘拥有’和‘存在’,在中国人心目中,‘拥有’和‘存在’有紧密的联系,可以互相转化,‘X拥有Y’意味着‘X那儿存在着Y’。”领有者在以上例句中获得处所隐喻,表示存在的位置,不需要通过添加地点直示成分“转换身份”,就能和地点直示成分形成同位关系。 不过反过来说,某物存在于某人那里,却并不意味着某物就一定被某人领有。“存在”和“拥有”是一种包含关系:“存在”包含“拥有”。如果是不属于NP的东西存放在NP那儿,即只有存在义没有领属义,NP和PD就不一定能构成同位同指组合,如下: (33) 我这儿没你的东西。(《编辑部的故事》) a这儿没你的东西。(存在义) b *我没你的东西。(拥有义) 领属类“NP+PD”中PD的直示性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PD的直示性很强,选用“这”还是“那”差别很大;另外一种情况PD的直示性很弱,选用哪一个成分差别不大。 前一种情况如(31)只能用“这儿”,不可用“那儿”,直示性非常显著。还有一个很好的例子是张伯江、吴早生(2012)谈到的“类同定指现象”。比如我们在新华书店看到一本自己已拥有的书,可能会说“这本书我也有”。“拥有即存在”,这等于说某人处存在这个副本,因此“Y,X也有”可以在“X”后增加一个同位性PD变换为“Y,X那儿也有”。除非恰巧副本在身上带着,一般情况下都不在现场,因此“那儿”不能用“这儿”替换: (34) 这本书我也有 =这本书我那儿也有 ≠这本书我这儿也有 这就是一个强直示性的句法案例。“类同定指”现象本质就是言谈现场的某个工艺加工制品促使说话者指出自己或他人拥有同样的副本,也就是说,说话者以言谈现场的某个事物为话题,说明某处存在相同的事物。 PD直示性弱的情况是,“这儿/里/边”和“那儿/里/边”可以互换,如上面(29)“丁小鲁你那儿还有钱吗”,这句是说话人和听话人都在现场的对话,“那儿”完全可以用“这儿”替换而意思不变:你这儿还有钱吗?说话人若用“这”可能更着意表达听话者和现场的关系,若用“那”则更着意表达听话人与自己的距离对比关系,PD直示性相对较弱。Tao,Hongyin(1999)谈到篇章模式对直示词的制约时说,互动对话模式中听说双方只能用近指的“这”类词,不能用远指词。但(29)句显然是对这一规则的违反。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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