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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地点直示成分在句法结构中的表现(10)


    直示现象是语用学的一个重要研究课题,但却一直未得到充分的研究。Levinson,Stephen(2004)曾经说“对于那些将语言看作客观描述世界的生成系统的语言学家来讲,直示现象是个最美中不足的缺憾”。汉语的语法结构都是直接用于表示语用关系的,比如汉语地点直示成分独立性的强弱(包括读音的轻重)、与其他成分组合的松紧,都是用来表示原始语用义的强弱和说话人主观语用义的强弱的,其间的共变关系十分清楚。本文关于直示成分的研究很好地证明了沈家煊(2014)所说的“汉语离开了语用法就没有办法讲句法”,更显示了不同强度、不同立场的语用意义才是有关句法结构独立与否和关系松紧的根本解释。 
    5.2余论:有关“NP+PD”的分析性和综合性 
    现代汉语像“在桌子上/那儿”这样表达处所的介词短语中,非处所性NP之后必须粘合一个方位成分或地点直示成分,这个特点和现代英语有显著的差别,英语“on the table”,一个“on”相当于汉语的介词“在”加上方位成分“上”(或“那儿”),因此沈家煊(1999)指出,汉语的方所表达方式是“分析式”的(analytic),英语则是“融合式”的(synthetic)。Huang, C.-T. James(2010,2015)也对两种不同的方所表达的类型做了详尽分析[15]。 
    我们注意到有两个事实前人未曾注意,一是对于“在+NP+PD”结构,不同性质、不同句法关系中的PD,“分析性”的程度并不相同。当NP与PD是定中关系时,PD是强制出现的,分析程度高;而当NP与PD是同位关系时,PD并不强制出现,当它不出现时,就和英语的表达方式一样仅需借助介词,所以分析程度低一些、融合程度高一些。比如: 
    (72) a你在她那儿等我吧。 
         b你在门口那儿等我吧。 
    a句“她那儿”是定中关系,“那儿”强制出现,b句“门口那儿”是同位关系,“那儿”可以不说:你在门口等我吧。这就和英语只需介词的表达方式一致了:Wait me at the door。当NP是处所词时,词汇义中包含了实体“门”和方位“口”两个概念义,因此“在+NP+PD”的表达融合性就高一些。这就解释了处所词“心里、身边”之后为何还能再加PD成分,如例(4)(5)所示,因为方位语素“里、边”已经完全融合进词汇中,不再作为独立粘着词与PD成分同类相斥。 
    第二个事实是,不同的句法位置也对方所表达式的分析性程度造成影响。定语位置和状语位置都会降低分析性。定语位置上的“NP+PD”包含了介词“在”的概念义: 
    (73) 水仙花,我们这里的人,也有呼它做“石蒜”的。(钟敬文《水仙花》) 
    我们这里的人=在我们这里的人。“在”的概念义,融合在PD中,即“这里”=在+这里。 
    状语位置(广义指动词前位置)是天然的融合性高的句法位置,动作行为发生的地点,一定包含“在”的概念,无论它出不出现。下列“在”略去不说的各种变换都成立: 
    (74) a你在门口那儿等我吧。  b你门口那儿等我吧。 
         c你那儿等我吧。        d你门口等我吧。 
    究竟是NP融合了“在”的概念还是PD融合的,c和d两例说明两种可能性都有;d还说明NP既能融合“在”又能融合 “那儿”,融合性很高。 
    不仅是动作地点,工具、材料等旁格成分在汉语中都可以不必用介词而用名词状语的方式表达,有的名词状语的使用频率很高,加介词反而不自然。如: 
    (75) 手拿可乐 vs. Coke in hand  
    (76) 我们电话联系 vs. We can speak by phone.   
    特意加上介词或方位词说成“手里拿可乐”和“我们用电话联系”反而很不自然。但相应的英语结构里,介词是强制性的。单就这个例子看,汉语的分析性比英语还弱、融合性相应更高。 
    上面的分析表明,对于汉语和英语而言,某种表达方式分析性和融合性的高低都是相对的,具体的句法条件和限制显然还需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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