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社会语言学的角度看,将泰国华语看作整个华语(汉语)的一个社会变体是没有什么疑问的。因此我们就可以从社会变体的角度来审视泰式华文的性质和功能。 关于词汇系统的区域性社会变体,田小琳先生在上个世纪90年代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概念——“社区词”(community word),[21-23]后来在逐步调整概念的基础上,8她又编写出版了《香港社区词词典》(商务印书馆,2009年)。在该词典的“说明”中,作者指出:“社区词即社会区域词。由于社会制度的不同,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体制的不同,以及不同社区人们使用语言的心理差异,在使用现代汉语的不同社区,流通着一部分各自的社区词。具体地说,同属中国的领土,中国内地、台湾、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在使用大量的共通的现代汉语词汇外,还有一些各自流通的社区词。海外华人社区使用现代汉语时,也会流通一些各自的社区词。”[24]社区词概念的提出,是词汇学研究和社会语言学研究的重要收获,为进一步认识语言调节和语言变异的内涵及其关系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不但深化了人们对词汇系统的构成及运动方式的认识,而且深化了人们对语言交际过程和方式的认识。基于此,我们可以将泰式华文中的区域用词看作现代汉语甚至全球华语的社区词来认识。上文的分析也是大体从这个角度来认识的。 然而,就泰式华文的用词特征来看,对于社区词的理解和操作还有值得进一步探讨的地方。如田小琳先生的定义主要是从词汇系统的外部因素来说明社区词的范围的。社区词本来是个跟方言词、文言词、外来词相区别的概念,如果仅仅从词汇系统的外部因素来考察,就不容易将它们区分开来。如黄富荣(2010)就对田小琳《香港社区词词典》(2009)中收录的不少词语是否属于社区词提出了质疑,其中主要是社区词跟方言词(如“拍拖、生果、炒鱿鱼、淘古井”)、通用词(如“蓝领、白领、选美、做爱、安乐死、自闭症、人头税、高峰会议”)之间的区别问题。9[3]从上面我们对泰式华文用词情况的分析来看,这些词的特征并非完全或主要由外部因素所制约。另外,目前对社区词的理解很大程度上是指基于“社会制度不同”而产生的“社区”之词,?这恐怕也有进一步商榷的必要。同一种社会制度下不同的语言使用区域是否存在社区词?如果我们本着对“社区”(community)这个概念的基本内涵来理解的话,这些区域内部同样可能存在着社区词。上面分析的泰式华文社区词,基本上与“社会制度”没有必然的联系,更多的是从交际场景和交际系统的差异以及语言调节和语言变异的关系来认识的,词语生成的多能性只是语言调节的系统性和语言变异的时空性的表现形式。又如广州、北京、上海,同属一种社会制度,但它们在用词上肯定存在着某些“社区性”差异,这种差异虽然远不及香港和北京之间、泰国和中国大陆之间大,但词汇系统之间存在社区性差异则是不容置疑的。也就是说,是否属于同一种社会制度,只是判断“社区词”的一个参数,虽然它常常是相当重要的参数,但并非必要参数。另外,社会制度的哪些方面会对语言使用有影响,如何产生影响,也是需要进一步讨论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