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關於古書的校勘、解讀 先秦古書流傳至今,文字錯誤極多,引起了文義不完、導致誤解以及無法索解等問題。以新出文獻校正傳世古書,能解決大量這樣的問題。以同一書的簡帛本與今本對照,有時能發現本來想不到的問題。例如《孫子·計》篇有一句講地形的話,今本作“地者,遠近、險易、廣狹、死生也”,簡本作“地者,高下、廣狹、遠近、險易、死生也”。除語序有所不同外,簡本多了“高下”二字。講地形不應不提地勢的高下,今本顯然誤脱了這兩個字。但如没有簡本,誰也想不到這一點。傳世古書中有些本來根本無法講通的文字,用簡帛本一對,錯字得到校正,文義豁然貫通。例如今本《逸周書·祭公》有如下文字:“祭公拜手稽首曰允乃詔畢桓于黎民般……”“于黎民般”是什麼意思,從來没有人能真正講通。清華簡《祭公之顧命》中的相應文字是:“公懋拜手首,曰:‘允哉!’乃詔(召)畢(與‘桓’可通)、井利、毛班……”原來“于黎民般”是“井利、毛班”的錯字。“于”與“井”,“民”與“毛”,形近而誤。“黎”與“利”,“般”與“班”,音近而誤。畢桓、井利、毛班是穆王的三位大臣,即《祭公》中祭公稱之為“三公”的人。今本的“曰允”相當於簡本的“曰:‘允哉!’”。這樣,文義就豁然貫通了。簡帛古書只有一段或一句與傳世古書相合的,也同樣能起校勘、解讀的作用,這裹就不舉例了。 簡帛古書所反映的古代用字習慣,也能起解讀以至校正古書的作用。例如馬王堆帛書和銀雀山竹書都有以“佴”為“恥”之例,得此啓發,司馬遷《報任安書》“佴以蠶室”(見《文選》)、《墨子·經上》“佴,自作(怍)也”的“佴”,才被學者們正確地讀為“恥”。又如武威《儀禮》簡有時以“埶”為“設”,得此啓發,學者才發現《荀子·儒效》“埶在本朝”、《正名》“無埶列之位”的“埶”,不應讀“勢”而應讀“設”,《禮記·內則》“少者執床與坐”的“執”乃是“埶(設)”的誤字。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