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上所述,注重对文学活动的考察,是文学思潮史研究的一个特点。所谓文学活动,主要指文学家的文学活动,同时也指社会上的文学生活现象。文学家的文学活动,包括文学家提出各种文学理论主张,进行创作实践,相互交流、探讨和批评等等,集中体现为种种文学流派和文学社团现象,因此文学思潮史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各种文学流派和文学社团形成、演化和嬗替的历史。丹麦学者勃兰兑斯的《十九世纪文学主潮》是文学思潮史研究的经典著作,他在序言中即表明:“在如今这部著作里,我的意图是,由研究欧洲文学某一些主要的集团和运动,探寻出十九世纪前半期的一种心理学的轮廓。”该书即以探寻法国流亡者文学、法国浪漫派、法国文学的反动、英国的自然主义、德国的浪漫派、青年德意志六个主要文学流派的兴衰、嬗替和相互影响、渗透,作为考察19世纪欧洲文学思潮的主线,他认为这些文学流派“是完全具有戏曲性质和形式的一个历史运动。成为我研究对象的六个个别的文学集团,完全等于一篇伟大戏曲的六幕”。② 文学流派和文学社团两个概念的内涵既有交叉也有区别。文学流派可能是文学家主动自觉形成的,也可能不是文学家主动自觉形成的,而是后代文学评论家经过研究总结追认命名的;文学社团则是文学家们在世时主动自觉形成的。一个文学流派可能具有明确的文学主张,也可能只是在文学创作的文体、题材、主题、艺术风格上相同或相近;一个文学社团有可能是因为社团成员之间有共同的文学主张,或在文学创作的文体、题材、主题、艺术风格上相同或相近而形成的,也有可能主要是仅仅因为他们之间具有地域、家族、科甲、官职、年龄等方面的联系而形成的。一个文学流派可能由一个或几个文学社团构成,也可能没有文学社团支撑;一个或几个文学社团也许构成一个文学流派,也许不构成一个文学流派。因此有时候一个或几个文学社团等于一个文学流派,有时候则不相对应。既有比较严密的文学社团组织形式,又构成了一个文学流派的文学社团,才是具有较高水平的文学社团,它们是文学思潮史研究必须重点考察的对象。当然,对没有形成社团的文学流派和不构成文学流派的文学社团,文学思潮史研究也要予以关注。 这里必须指出,文学流派和文学社团并不能包含所有文学活动。在任何时候,不属于文学流派和文学社团的文学活动都是存在的。但在比较成熟的文学形态中,文学流派和文学社团已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绝大部分文学活动都已汇入文学流派和文学社团之中,也就是说,文学流派和文学社团已经成为文学活动的主流。即使不属于文学流派和文学社团的文学活动,也往往或直接或间接、或正面或反面地受到文学流派和文学社团即主流文学活动的影响。一般的文学史研究力求尽可能完整展现文学发展的面貌,因此对一些存在于文学活动主流之外而又具有比较重要价值的文学现象,它也不应遗漏。而文学思潮史研究以考察文学发展的总体潮流为职志,因此它以文学流派和文学社团为主要关注对象就是合理的。 明代文学发展的一个突出现象,就是文学流派和文学社团众多。重要的文学流派就有明初吴中派、浙东派、台阁体、茶陵派、明中叶吴中派、前七子复古派、唐宋派、后七子复古派、公安派、竟陵派、云间派等。至于文学社团,则现在可考的就还有数百个之多。③明代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的文学流派和文学社团?经济的发展,市镇的繁荣,交通的便利,教育和文化的普及,刻书业的发展和文学传播快捷等,都是促成这种流派纷呈、社团蜂起现象的重要原因。但更重要的原因,还在于文学本身的发展带来文学理论观念的自觉。也就是说,文学流派和文学社团众多只是外在的表现,而文学理论观念的自觉才是内在的实质。近代以来的文学史在描述明以前各个朝代的文学时,也提出了一些文学流派的概念,如“山水田园诗派”“边塞诗派”“婉约词派”“豪放词派”等。这些文学流派的存在是文学史上的客观事实,但它们都是由后人总结归纳出来的,当时的文学家还没有自觉的流派意识。而明代的大多数文学流派,特别是前、后七子和云间三子复古派、公安派和竟陵派等,都是一群文学家们在具有相当明确且基本一致的文学主张的前提下形成的。这些文学家具有强烈的流派意识,具有高度自觉的文学观念,并在这种文学观念的指导下进行文学理论思考和文学创作实践。毫无疑问,这是中国古代文学发展已进入高度成熟阶段的标志。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