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①“江南”之概念向来理解歧杂,梅新林教授于《江南文化世家研究丛书总序》有“大江南”、“中江南”、“小江南”之分,解析甚详,可成一说。揆之史实,“江南”概念之认知随世变迁,所论显然不可脱离时代,故本文所取大体与明清时代对应之范围,主要指长江下游以南区域。 ②可参见王骥德:《曲律》,《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第四册,中国戏剧出版社1959年版,第160页。 ③有一种意见认为,袁枚“性灵说”与晚明“公安派”有着本质区别,不可混同。典型持论者如陈伯海先生主编的《近四百年中国文学思潮史》之“性灵思潮崛起”就指出两者区别如同“正统”之与“异端”,且认为袁枚对袁宏道评价不高。 ④关于此话题详细可参见本人与梅新林教授合作的《从“原欲”到“情本”:晚明至清中叶江南文学的一个研究视角》一文(载《浙江师大学报》2007年第4期)。 ⑤江南是袁宏道文学活动的重要区域。他曾官苏州知府,任期从万历二十三年至万历二十五年,约两年。辞官后应潘景升(之恒)之邀,畅游江、浙、皖三省。后曾居停扬州仪真,往来吴越间,又约两年。四年中数量甚多的游记、杂记,皆以三省之山水为描摹对象。在此期间,不仅结交三省文士,与张风翼、张献翼兄弟、王世贞外甥曹子念、王稚登、皇甫仲璋、刘子威、袁福微、屠隆、杨廷筠、吴默、沈存肃、管廷节、管志道等皆有诗文唱和或书信往来;而且又与李贽、江进之、丘长孺等或官居吴越或游历吴越的名流保持密切接触。袁氏“性灵”理论形成于吴越游历之时。标志公安“三袁”文艺思想成熟的《叙小修诗》作于万历二十四年,袁宏道正在苏州任上。 ⑥可参见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载《饮冰室合集·饮冰室专集之七十五》,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28-29页。 ⑦《儒林外史》所据版本为岳麓书社1988年版。 ⑧《红楼梦》所据版本为岳麓书社1987年版。 ⑨可参见《儒林外史研究资料·前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21页。 ⑩在清代前期的时代背景下,不可能使启蒙思想中的“个性解放”获得新的内涵。由于清王朝夺取政权,使晚明以来的经济和思想发展被迫中断,而《儒林外史》与《红楼梦》的出现只是晚明思想的延宕。这时候,启蒙思想赖以存身的晚明社会独特的经济、思想、文化背景已经完全不复存在,启蒙思想失去了发展的原动力,在自身精神源头衰竭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外来思想的进入,它就无法更新和突破晚明以来启蒙观念的层次,产生完全超越时代文化的思想内涵。 【参考文献】 [1]林骅.雅俗文学的碰撞与交融——明代诗文小说漫评[J].明清小说研究,1996,(3). [2]陈伯海.近四百年中国文学思潮史[M].上海:东方出版中心,1997. [3]绿天馆主人.古今小说叙[A].古今小说(上)[C].冯梦龙,编.许政扬,校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 [4]韩南.中国白话小说史[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89.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