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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一新 张静:东汉译经动词的动宾关系(2)


    一、手部动作动词:击、杀、执、举
    这一组动词都是典型的动作动词。动作行为直接对某一客体施行,从语义结构上分析,应该有一个受事对象,而且多会以宾语的形式出现。
    1.1 击
    7例,其中带宾语4例。受事宾语都是“鼓”,其中一例用代词“之”代指。如:
    
    不带宾语3例,从上下文可知“击”的受事对象。
    
    “调达、难陀”是“击”的对象,提至动词之前。如:
    
    “击”的对象“力人王”上文出现。动词前有助动词“欲”,表示一种未施行的动作行为。如:
    
    前有“自”,“击”的对象是自己。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