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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若望:再论词尾“了”的时体意义(18)


    4.Ren(2008)对Lin(2006)的评论
    前文提到Lin(2000、2003a、2006)有关“了”的分析不仅将它分析成体标记,而且还带着(相对)过去时的意义。我们这样分析的主要理由有下面两个。
    其一,“了”的相对过去时意义可解释为何“了”和表未来的“会”不可共现,如例句(42a)。(11)
    (42)a.*张三会离开了办公室。 b.*他明天写了信。
    例句(42a)之所以不合格,是因为“了”要求主题时间在说话时间之前,另一方面“会”又要求主题时间在说话时间之后,因而产生主题时间的位置冲突,这个主题时间的冲突在(42b)看得更明显(12)。我们要提醒读者注意,不管是实现说还是完成说都无法解释为何(42)的两个句子不合格,因为就语义而言,没有理由不允许把(42a,b)理解成“张三会实现(完成)离开办公室这个事件”以及“他明天会完成/实现写信的事件”,除非实现或完成本身就有时的概念。
    其二,“了”的相对过去时意义可用来解释从句里的“了”允许主句的事件时间为其参考点,像是之前讨论例句(24)里的关系从句的“了”,还有像下面例句(43a)表示跌断腿是发生在主句“说”的时间之前,例句(43b)表示到达北京发生在给我打电话之前。
    (43)a.张三说李四跌断了左腿。 b.等你到了北京,给我打一个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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