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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若望:再论词尾“了”的时体意义(13)


    对于有界事件,所谓过程与结果,大致上概念还算清楚,比较需要说明的是像活动事态之类的无界情状,因为这类事态通常不被认为有结果状态,但如同之前所说,一旦一个活动做完,就必然会有那个活动已经做完或已成为事实的状态,这个状态就是Parsons(1990)所说的have Ven的状态,可以当作(32bii)里的结果状态,这类结果状态因为不是由词汇手段直接表达,因此在认知上可能是较不凸显的结果状态。
    至于形容词,可能就没有结果状态了,形容词当成有结果态的语义解释时,必然那个形容词已经转化为成就事态(achievement),表达状态的改变,这种类型转变(type coercion)跨语言上是非常普遍的⑧。
    根据过程与结果状态的定义,Lin(2006:15)修正“了”的语法意义如下:⑨
    这个地方,我们必须说明一下为什么“活动动词+了+光杆宾语”如例句(25),句子会感觉不完整,而光杆名词带上修饰语或与其他名词并列,句子就变通顺许多,如(27)中的句子。我们认为这是和结果状态的凸显与否有关。我们上文提过,活动事态缺乏词汇性的结果状态,因此只有“活动已经成为事实”这样的普遍结果状态,但这样的结果状态可能较难成为语境上的凸显结果状态,因此和“了”的语法意义比较不融合。但是加上修饰语或与其他名词并列时,其结果状态会相对地较为特殊,因而变为凸显,所以“了”的接受度就变好了。同样的道理,两个事态对比时,两个事态的结果状态都会被凸显出来,所以(26)也是合格的句子。换句话说,结果状态的讯息结构可以视为一个梯级,结果状态越明确清楚的,特别是由词汇意义直接表达结果状态的,和“了”的融合性越佳;普遍的事实结果状态因为在认知上梯级较低,所以不容易带上“了”,但若有其他手段让结果状态变为凸显,句子就可接受。(30)中(a,b)和(c)句的强烈对比也是支持这种看法的有力证据。从这个角度来看,例句(25)的不好反而更加证明Lin(2006)所提的“了”的语法意义的正确性,而不是推翻它。
    再看例(31b)。“了”的语义要求跌断腿的过程包含在上个月的时间内,而上个月的时间在说话时间之前,因此跌的过程发生在过去。另一方面腿断的状态则要求和 重叠,因为句中有显性时间短语,所以 指的是上个月,换句话说断腿的状态在上个月是成立的,可是上个月腿断,不见得现在腿还是断的,完全要看实际情况才能确定,这样的语义解释应该是对的。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