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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若望:再论词尾“了”的时体意义(11)


    
    (24)校长会颁发奖状给那些想出了答案的人。
    Lin(2003a)的分析不是完全没有问题,一个问题在于活动事态。活动事态是无界事态,因此(23)的分析会预测(25)这样的句子应该会得到行为持续而且是现在时的语义(差不多等于“张三在唱歌”的意思)。
    
    但活动事态的句子带上“了”似乎都不太好,笔者当时把(25)当作不合格的句子,但没有多做说明。其他学者如Wu(2005)、Lin(2006)、Yang(2011)则指出这种句子是语义不完整的句子。
    有关“活动动词+了+光杆宾语”这类活动事态的使用问题,其实汉语学界很早就注意到相关现象,如陆俭明(1988)、贺阳(1994)、孔令达(1994)、沈家煊(1995)、金廷恩(1999)、胡建华和石定栩(2005)等都讨论过,并常在“完句成分”的相关研究中被提出⑥。但(25)这种句子,句中若还有另一个动作,就可改善句子的接受度,不过此时句义是表过去时而不像“张三养了一群兔子”是表示现在时的意思,如(26)(参看Lin,2006)。
    (26)张三喝了酒,也唱了歌。
    除了对等两个活动状态可改善句子外,我们发现光杆宾语加上了修饰语或是与另一光杆宾语并列,句子也都会改善,如下面例句。
    (27)a.张三喝了白葡萄酒。b.张三喝了酒和果汁。
    所以活动事态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加上“了”,而且表达过去时的意思,如(27a)(27b)表达过去喝了酒或果汁的意思,这和“张三养了一群兔子”或“李四租了一间公寓”表达现在时显然形成强烈的对比。⑦
    那么“养”“租”这些动词和“唱”“喝”类动词究竟有何不同呢?一个不同点在于“养”类动词不会因为宾语是固定量还是非固定量而改变其事态类型,但“唱”和“喝”类动词,其宾语是非固定量宾语时,事态类型是活动事态,但宾语是固定量时,事态类型变成达成事态。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