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于伦理学视角的忠孝型弃子考察 中国古代历史意识成熟甚早。作为其结果,一方面导致上古神话、传说等被过早地纳入历史化、社会化的进程,另一方面,也影响到此后研究者习惯性地从政治、历史角度做考察,而相对忽略了上古人事的民俗学、神话学特点,同时,也忽略了政治事件中所包含的家庭伦理要素和文化内蕴。诸如虞舜的三次被害及其孝行、西周末年的申后被废、宜臼被逐,以及春秋时期发生在晋国的骊姬之乱,都留下了从弃逐文化角度可供考察、思索的广阔空间。世代荒远,古史渺茫,在零散见诸载记的历史人物中,虞舜、孝己、伯奇、宜臼、申生可谓较为著名的孝而被害、仁而见弃者。在此诸人中,舜只能视为准弃子,但作为古之圣君,他历经迫害并兼具英雄和孝子的双重身份;至于宜臼和申生(包括重耳),则既是家之层面的孝子,又是国之层面的太子,一身而二任,在弃子中颇具代表性。 舜的三次被害故事贯穿着两条基线,其一是借助一连串迫害行为,在对人物的考验中彰显其英雄本色;其二是通过人物对父母兄弟终始如一的情感和日常性描写,极力突出其孝行。考验是上古英雄型弃子得以成为英雄的必备环节,孝行则被融入了更多家庭伦理的因子,并将人性由高度向深度掘进,由外在行为向内在心理拓展,从而展示出相关传说由不乏神话色彩之英雄向极具平民特点之孝子转化的过程。舜之不见容于父母和兄弟、屡屡受到迫害的遭遇,与广义的弃子故事具有深刻的类同性,而由施动者、受动者和救助者三种角色凝定的故事结构形态,也与一般的弃逐故事结构如出一辙,形成了一个从被迫害、救助到回归的逻辑链条,由此赋予舜以准弃子的身份特征。至于故事中后母和异母弟角色的定位及其发挥的离间作用,由三次迫害定格的仪式化环节及其考验性质,虞舜所持孝道所兼具的顺事父母、善于权变、合理逃避、敢于哀怨等独特内涵,则从文化层面构成虞舜故事之特殊性和典范性。[3] 历史发展到西周末年,影响深远的褒姒之乱及其导致的申后被废、宜臼被逐,是中国早期弃逐文化中的典型案例。这既是一个发生在国家层面的政治事件,也是一个发生在家庭层面的宗亲伦理事件。从其结构形态、主要人物关系和发展线索看,呈现出一身二任、家国同一、母子同弃、双线展开等特点。此一事件的核心在于以庶间嫡、以幼代长,在于围绕最大利益展开的不正当争夺和权力持有者对此争夺的纵容和支持,由此创下有悖宗亲伦理和政治道德的恶例,并成为中国古代社会一再上演的后妻得宠、嫉恨前妻、谋立己子、陷害嫡长子之类纷争的代表。而《诗经》中《白华》、《小弁》二诗则是与此事件紧相关联的两个经典文本,其中深寓着“天理民彝之不容泯”的内在意蕴。其展示的讽刺旨意,则与《瞻印》、《巧言》、《何人斯》、《巷伯》、《青蝇》诸诗一起,交织成一张集中而细密的刺谗大网,不仅深刻地再现了那段黄钟毁弃、瓦釜雷鸣的历史,而且以当事者的忧愤情怀和讽刺精神,奠定了中国弃逐文学的主要内容和基本格调。[4] 发生在公元前7世纪晋国的骊姬之难是另一个典型案例。该案例以骊姬进谗、晋献公信谗为表现形式,以得宠忘旧、废嫡立庶为实质内容,导致了太子申生的被废自杀,申生之弟重耳等人的被逐出亡。从事件的基本性质看,一方面,申生“敬顺事上”却屡被谗毁,“将以悦亲”反受辱身亡,这一事实本身即说明了“家天下”政治之复杂和残酷,说明了“愚孝”、“愚忠”之不可取、不可为;另一方面,重耳历经十九年的政治流亡以及终成霸主的经历,既展示了异于申生的别种选择及其谋求自救和他者援助的艰辛努力,也再现了“弃逐——救助——回归”这一弃逐母题的异代延续。如果与此前西周末年发生的褒姒之乱相比,可以发现,从美女受宠到庶母进谗再到驱逐异己,已形成上古时期嫡庶争斗、子臣遭逐的恒定模式,在此一模式的背后,呈现的乃是为获取利益最大值所进行的阴谋和搏杀,是人性的弱点和由此导致的道德堕落。至于同为太子而被废弃的申生与幽王之子宜臼,则既是宗法继承制的受益者,又在弃逐文化层面成为此一制度的牺牲品。[5] 综合观之,中国早期弃逐文化在弃逐之动因、弃逐之过程和弃逐之终结诸方面,已自形成了一套恒定的规律,并对后来的贬谪文化发挥着深远的影响和规范作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