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结语 陆丙甫等(2015)曾论述“不少学者认为汉语句法形式更偏重于对语用功能的编码,即汉语语法反映了更多语用功能的规律。”“在”对事实申明的语用功能也许可以为此观点提供又一个支持的例证。 本文下一步的研究面临很多问题:“在”与同类体标记“正、正在、着、呢”的关系问题,其语法意义的区别目前已经得到了较为一致的结论,但就其语用而言,它们之间又有怎样的不同?现代汉语其他体标记如“了”“过”等,作为语法标记是否也具有特定的语用价值?影响现代汉语体标记隐现的语用因素如置于类型学的角度考察又是怎样一个状况? 现代汉语体标记“缺乏强制性”是困扰研究界和教学界的老问题。希望本文的探索可以为同类研究提供一个新的视角。 ①吕叔湘(1941)的研究对象为唐《景德传灯录》“VP在”结构的“在”,此“在”与本文的研究对象具有很深的渊源关系,有研究即认为二者表意功能是基本一致的(张劼,2011)。 ②三部电视剧为《我爱我家》《武林外传》及《当婆婆遇上妈》(两部采用网络转写剧本,《当》只转写了相关例句,因此语料文本数字中不包括《当》剧);王朔作品包括《千万别把我当人》《刘慧芳》《回忆梁左》《我是狼》《无人喝彩》《橡皮人》《永失我爱》《玩的就是心跳》《给我顶住》《空中小姐》《浮出海面》《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一点正经没有》《自选集序》《美人赠我蒙汗药》,共15部。 ③预期度和直观度只是事实众多分类标准中的两个,比如我们还可以据现实度将事实分为现实性与非现实性两类(吕叔湘(1942/2014:368)曾有“已成事实”“未来事实”的表述)。因其他分类标准与申明功能关联不大,本文不多做说明。感谢匿名审稿专家提供的条件句和将来事件表述句中的用例:“如果他在工作,那么他就不会接你的电话”“如果他不接电话,那么他就在工作”“明年你回来时,他或许就在念大学了”,我们试对第一句进行解释。预期度与直观度的考察依赖语境,所以我们按照行、知、言三域的理解先分别为句子补足语境。行域:“A:他为什么不接我的电话呀?B:如果他在工作,那么他就不会接你的电话”;知域:“A:你为什么说他不工作,他不是一直在工作吗?B:如果他在工作,那么(刚才)他就不会接你的电话”;言域:“A:我想给他打电话。B:如果他在工作,那么他就不会接你的电话”。可以看到,行域中“在工作”申明的是隐性事实,具体为原因真相事实;知域和言域中申明的是非预期性事实,前者非预期性体现在事实“他不工作”对于A预期的偏离,后者更突出地体现在“不接电话”这个结果对于A预期的偏离。 ④即陈月明(1999)的“活动”、陈前瑞(2008:251)的“多场合事件”、王媛(2012)的“复合事件”。以陈文为例,作者区分两个概念:“动作”(action)和“活动”(activity),比如“ ”指称动作“刷”作用于事物“牙”这一行为;“ ”指称包括取牙刷、牙杯、牙膏、把牙膏挤在牙刷上、取水、用牙刷刷牙、漱口等一系列环节构成的行为,是由多个动作复合的活动。“在刷牙”既可以表动作,也可以表活动。 ⑤高增霞(2005)也有此发现。 ⑥该类型更多地在主语位置得到表达,比如“人人、大家、人们、一切、人群、天下的N、无数的N、亿万个N”等。 ⑦Searle(1979:12-14)将言语行为分为五类:断言类(assertives)、指令类(directives)、承诺类(commissives)、表情类(expressives)、宣告类(declarations)。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