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 被动态、使动态动词的客体成分及其标记 “给/的”作为被动态助词一般用于“及物动词+结果补语”的动结式之后,动词的受事要移序到话题的位置,一般要使用宾格标记“哈”。例如: “给/的”作为使动态助词可后附于及物动词、不及物动词、形容词并使之“增价”(高出一个配价)。当二价及物动词变价为三价使动态动词时,它所关涉的致使宾语/使动宾语相当于双及物动词所带的间接宾语,其标记“哈”表与格义,动词的受事是直接宾语;当一价不及物动词/形容词变价为二价使动态动词时,它所关涉的致使宾语是直接宾语,其标记“哈”表宾格义(使动态动词的变价及宾语的性质参看科姆里,2010:204-210;刘丹青,2008:442-445)。请看下例,例中曲线表致使宾语,双横线表及物动词的受事宾语: 从(37)(38)(39)可以看出,使动态及物动词的致使宾语和受事宾语在语序和标记的使用上有区别,这种区别与当地双及物式中的间宾/直宾大体平行:间宾一般取OV式,直宾可以是OV或VO式;当间宾、直宾都取OV式时,间宾一般是有标项,直宾可以不用标记。 请注意(38)中的“尕娃”是使令动词“使着”、使动态动词“买的”共同支配的致使宾语,在河州片这种用形态、句法双重手段表使动义的现象比较常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