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①关于“诗言志”说在先秦时期的发生、发展历史,著者另有专文探讨。 ②黄节:《黄节诗学诗律讲义》,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5-6页。 ③阮元刻《十三经注疏》本《毛诗正义》卷首,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本文所引《十三经注疏》均为这一版本),第262页。 ④《宋史》卷一百四十二,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3339页。 ⑤参看顾颉刚、刘起:《尚书校释译论》第一册,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358-368页。 ⑥司马迁:《史记》卷四,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21页。 ⑦班固:《汉书》卷二十二《礼乐志第二》,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042页。 ⑧《全唐诗》第十册,卷三百三十三,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3735页。 ⑨《全唐诗》第十八册,卷六百二十二,第7161页。 ⑩孔氏传、孔颖达疏:《尚书正义》,《十三经注疏》上册,第131页。 (11)郑氏注、贾公彦疏:《周礼注疏》卷十七,《十三经注疏》上册,第752页。 (12)《周礼注疏》卷十七,第754页。 (13)《周礼注疏》卷二十二,第787-788页。 (14)《朱自清全集》第六卷,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138页。 (15)《周礼注疏》卷二十三,第795-796页。 (16)关于大师教六诗的问题,近来有学者认为毛诗小序即是采诗的史官或乐官所作,即国史所作。(按此说宋人程颐、严粲等已发。)如王小盾、马银琴认为:“其中一部分序例以说解诗歌的仪式功能为内容,它们直接关联于周代的礼乐仪典。另一部序用‘美□□’‘刺□□’格式,它们直接关联于当时的采诗、献诗制度。”(王小盾、马银琴:《从〈诗论〉与〈诗序〉的关系看〈诗论〉的性质与功能》,《文艺研究》2002年第2期)说虽新颖,然并无确据。 (17)《毛诗正义》卷十二,第456页。 (18)《毛诗正义》卷十二,第441页。 (19)《毛诗正义》卷十八,第567页。 (20)许维遹:《吕氏春秋集释》卷五,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127页。 (21)《毛诗正义》卷八,第388页。 (22)《毛诗正义》卷八,第394页。 (23)陈奂:《诗毛氏传疏》,北京:中国书店1984年版(据漱芳斋1851年版影印),第1-2页。 (24)本文所引《左传》文字,据清人洪亮吉《春秋左传诂》,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版。 (25)《春秋左传诂》卷五,第187-188页。 (26)《春秋左传诂》卷七,第277页。 (27)《史记》卷三十九,第1646页。 (28)《春秋左传诂》卷十,第396页。 (29)《春秋左传诂》卷十一,第485页。 (30)徐元诰:《国语集解》,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276页。 (31)诸祖耿:《战国策集注汇考》,南京:凤凰出版社2008年版,第591页。 (32)参见钱志熙《从歌谣的体制看“〈风〉诗”的艺术特点——兼论对《毛诗》序传解诗系统的正确认识》,《北京大学学报》2005年第2期。 (33)王先谦:《庄子集解》卷七,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239页。 (34)章学诚:《文史通义》,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17页。 (35)班固:《汉书》卷三十,第1755-1756页。 (36)司马迁:《史记》卷八十四,第2481页。 (37)司马迁:《史记》卷八十四,第2482页。 (38)王逸:《离骚经章句叙》,洪兴祖:《楚辞补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48页。 (39)王逸:《离骚经章句小序》,洪兴祖:《楚辞补注》,第2-3页。 (40)孙贻让著,孙以楷点校:《墨子间诂》卷四,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14页。 (41)赵氏注、孙奭疏:《孟子注疏》卷八,《十三经注疏》下册,第2727-2728页。 (42)班固:《汉书》卷二十二,第1042页。 (43)《春秋左传正义》卷十六,《十三经注疏》下册,第1822页。 (44)王利器:《文子疏义》卷第十二,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504-505页。 (45)何晏集解、邢昺疏:《论语注疏》卷二,《十三经注疏》下册,第2461页。 (46)《庄子集解》卷八,第288页。 (47)《论语注疏》卷八,《十三经注疏》下册,第2487页。 (48)《论语注疏》卷十三,《十三经注疏》下册,第2507页。 (49)《论语注疏》卷十七,《十三经注疏》下册,第2525页。 (50)黎翔凤:《管子校注》卷十六,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947页。 (51)《管子校注》卷二十二,第1310页。 (52)王先谦撰,沈啸寰、王星贤点校,《荀子集解》卷一,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11、12、14页。 (53)郑氏注、孔颖达疏《礼记正义》卷五十,《十三经注疏》下册,第1609页。 (54)班固:《汉书》卷三十,第1723页。 (55)章学诚:《文史通义》,第16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