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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王官诗学、行人诗学到诸子诗学——先秦时期诗学及其发展进程的再认识(3)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 钱志熙 参加讨论

    大师掌六律、六同以合阴阳之声。阳声:黄钟、大蔟、姑洗、蕤宾、夷则、无射。阴声:大吕、应钟、南吕、函钟、小吕、夹钟。皆文之以五声:宫、商、角、徵、羽;皆播之以八音:金、石、土、革、丝、木、匏、竹。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以六德为之本,以六律为之音。(15)所谓“六诗”,并非六种诗歌,而是诗的六种要素,即后来所说的“诗六义”。乐语中的“兴、道、讽、诵、言、语”与六诗“风、赋、比、兴、雅、颂”两者之间,应该有着对应、相类似的关系。乐语中的“兴”“讽”“诵”与六诗中的“兴”“风”“颂”也极为相似。从这里我们可以发现,早期王官诗学在探讨分析诗歌艺术的要素时,曾经有过不同的说法,其重要范畴从发生到最后确定是有一个过程的。而“六诗”(后来的“六义”)的产生,绝非孤立的,而是在与六律、六德相配合的过程中确定的。“六德”为本,是对言志的伦理功能的规范,对“诗言志”的进一步解释,“六律为之音”是对“律和声”的具体化。“教乐语”“教六诗”其实是性质相同的教学内容,其中主要是分析诗歌的艺术要素,甚至是创作诗歌的方法。这其中包括了丰富的作诗、赋诗(引诗言志)内容,当然也包括歌唱、吟诵的各种艺术。我们不能不说这些构成王官诗学的一个体系,甚至可以说是诗歌教育的体系。其中留传给后世的最重要的诗学范畴,就是言志与六诗。后来《毛诗·大序》改称“六义”,其实在内容上是一种缩小。“六诗”为诗教的六大部分,“六义”则只是儒者对诗歌的六种解读方法。另外,到了毛诗大序的撰写时代,“六义”已是一个独立的诗学系统,不再与“六德”“六律”相依存,不与“六律”相依存尤其值得注意。这种变化在诗学发展史上具有阶段性标志的意义。
    成均之法由大司乐掌握,可见上古教育隶属于音乐。这与《尧典》中舜命夔典乐教胄子可谓一脉相承。为什么国家教育始于音乐呢?我想最主要可能还是上古诗乐舞一体的综合艺术,包含了多种艺术形式,而“乐语”中的“兴、道、讽、诵、言、语”,六诗中的“风、赋、比、兴、雅、颂”包含了修辞表达的能力。我们知道,韵文是最早成熟的文体,早于散文。所以最早成熟的一种教育形式主要是凭借诗歌即乐语来进行的。这就是大司乐掌成均之法的来由。可以说,古代教育是从乐教、诗教发端的。这样一个事实,有助于我们了解为何中国古代是以礼乐为治,而诗歌在后来的儒家教育中一直占有很重要的位置。但是我们也看到,从最早舜帝任命“十二牧”之一的“夔”典乐,到《周礼》中只是中大夫职位的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乐政与乐教在整个王官体系中的位置其实是下降了。可以说,音乐、舞蹈、歌诗,在上古的政治中具有远比后来为高的地位。(16)
    王官诗学以“兴、道、讽、诵、言、语”传授乐语,又以“风、赋、比、兴、雅、颂”六诗教诗,其间的相应关系如何,我们不得而知。它的主要功能是进行诗教,但同时也在传授诗歌创作的方法。《诗经》作品,现代学者普遍强调其采自歌谣的性质,但也不能不承认其中的三颂与大雅中的作品为上层之作,只是很少将它们与《周礼》中所说的大司乐教乐语、大师教“六诗”联系起来。如果考虑到《尧典》所说的夔教胄子的诗教,并不完全是后人的假托,则贵族学诗的历史其实远早于周代。那么,《诗经》作品,至少是其中的雅颂部分,应该是王官诗教的成果。而在周代的贵族与士大夫阶层中,作诗也应该是他们具备的一种能力,虽然无法想象有后世文人诗创作的那种风气。《小雅·巷伯》记载“寺人孟子,作为此诗。凡百君子,敬而听之”(17),《小雅·节南山》也有“家父作诵,以究王汹”(18),《大雅·崧高》谓“吉甫作诵,其诗孔硕,其风肆好,以赠申伯”(19)。这种创作所秉承的正是“诗言志”与美刺的原则,而“家父作诵”之“诵”,正是大司乐所教的乐语中的“诵”,而“吉甫作诵”的“诵”,当然也是六诗中的“颂”。这是诗人的自叙,其作者的身份可以说是确凿无疑。寺人孟子、家父、吉甫所作的大雅与小雅,并非民间歌谣之体,而是上层流行的雅颂之体,正是王官诗教的成果。前引黄节《诗学》以颂体为诗学之开端,也强调了颂体创作具有士大夫自觉创作的特点。另外,据《毛诗》小序之说,大雅中的许多作品,都是周代王公卿士所作,如:召康公作《公刘》《泂酌》《卷阿》等诗以戒成王,召穆公作《民劳》《荡》以刺厉王,武卫公作《抑》刺厉王亦以自警,凡伯作《板》《瞻卬》刺厉王、作《召旻》刺幽王,芮伯作《桑柔》刺厉王,这是属于刺的作品。至于美的作品,则有尹吉甫作《烝民》《韩奕》《江汉》等诗以美宣王,召穆公作《常武》以美宣王。又《吕氏春秋·古乐》篇记载:“周文王处岐,诸侯去殷三淫而翼文王。散宜生曰:‘殷可伐也。’文王弗许。周公旦乃作诗曰:‘文王在上,于昭于天。周虽旧邦,其命维新。’”(20)据此,则《文王》一篇,古人传说为周公之作。
    风诗中的作品,我们现在一般认为主要采自歌谣,这在先秦有“采诗”之说可证,宋代朱熹的《诗集传》也强调风诗作为里巷歌谣的性质。但如果依照《毛传》,《十五国风》中的作品,也有不少属于上层人物之作。其中不乏王公卿士所作,如《豳风》的《七月》,序称:“陈王业也。周公遭变故,陈后稷先公风化之所由,致王业之艰难也。”(21)《鸱鸮》序称:“周公救乱也。成王未知周公之志,公乃为诗以遗王,名之曰《鸱鸮》焉。”(22)《东山》则为大夫所作以慰东征将士。后来曹丕作《燕歌行》以抒思妇之怀,其实仍然秉承《东山》的遗意,正是后人创作上“征圣”的行为。另外,诗中有明确记载的并为今人所承认的,还有许穆夫人赋《载驰》,也是上层人物之作。在《春秋左传》等文献中,我们也看到王公卿士大夫作诗的若干记载。由此可见,王官的诗教,不仅培养歌诗、诵诗、舞诗等能力,同时也培养诗歌创作的能力。古人俗语云:“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据此,我们难道真的相信,周代诗教只有教诗、用诗的功能,而没有培养诗歌创作能力的功能吗?
    如果我们承认王官诗学的实际存在,则我们对《诗经》与周代诗歌创作的真相就有重新认识的必要。而对儒家一系所说的王泽竭而诗亡(孟子)的说法,当然也会有新认识。这种说法即认为王泽竭、王官失职正是诗歌创作衰落的原因。
    王官诗学奠定了中国古代诗学最重要的基因,那就是注重伦理,以教化为主要目的。而诗属于乐,诗教属于乐教,也构成中国古代最基本的诗学思想。后世的诗学,不断地演绎王官诗学的原则,《毛诗·大序》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文本。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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