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辞学案判评的博约适度,所遵循的是从研究对象本身出发的原则,需要简约者则约之,需要广博者则博之,不以博约与否为判断的标准。在具体判评过程中,有的是化博为约,有的则化约为博。 《九歌·国殇》结尾两句如下:“身既死兮神以灵,子魂魄兮为鬼雄。”王逸注:“言国殇既死之后,精神强壮,魂魄武毅,长为百鬼之雄杰也。”[23](P83)王逸的注比较简约,他没有对魂魄作具体解释,也未将二者拆解开来分释。洪兴祖的补注则是长篇大论。先是引《左传·昭公七年》所载郑子产语,把魂和魄区分开来加以说明。又引孔颖达疏及《淮南子》的论述,都是魂和魄二元分立。从注文来看,王逸注简约而洪兴祖的补注广博,对二者如何加以判评呢?这就涉及先秦时期对魂魄所作的界定、所赋予的含义。在中原文化系统中,魂、魄往往二元分立,各有所指。而在楚文化系统中,魂魄或称营魄、灵魂,指的是人的精神,无须拆解开来。《老子》第十章:“载营魂招抱一,能无离乎!”河上公注:“营魂,魂魄也。”[24](P34)《远游》:“载营魂而登遐兮,掩浮云而上征。”王逸注:“抱我灵魂而上升也。”[25](P168)《九章·抽思》:“惟郢路之辽远兮,魂一夕而九逝。曾不知路之曲直兮,南指月与列星。愿径逝而未得兮,魂识路之营营。何灵魂之信直兮,人之心不与我同。”这几句诗或是单言魂,或是灵和魂连言,指的都是人的精神。上述记载有力证明,先秦楚文化系统中,魂和魄不是二元分立,而是浑沦不分。王逸是楚人,对于魂魄的注解虽然简约,却得其本义。洪兴祖补注对于魂和魄二元分立,所作的解释尽管广博,但与文本疏离。后代楚辞学者或从王注,或从洪解,是非得失,不言自明。 楚辞学案判评还经常遇到这样的案例,尽管得出的结论是可信的,但是还有些论据未能发掘出来,还有进一步拓展的余地。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化约为博,进一步加以充实。 《离骚》叙述作者生辰时写道:“摄提贞于孟陬兮,惟庚寅吾以降。”古今学者以这两句诗为依据,推断出屈原生于寅年、寅月、寅日,三寅相重,故生辰吉祥。但是,这种结论只提到寅,而没有涉及庚。也有学者注意到,“据金文‘庚寅’古代多视为吉日。”[26](P4)但是,庚寅为什么是吉日,仍然有待于进一步探索。《说文解字·庚部》:“庚,位西方,象秋时万物庚庚有实也。”段玉裁注: 《律书》曰:“庚者,言阴气更万物。”《律历志》:“敛更于庚。”《月令》注曰“庚之言更也,万物皆肃然更改,秀实新成。”[27](P741) 段玉裁注所引《史记·律书》、《汉书·律历志》以及《礼记·月令》郑玄注,均以变更、更替解释庚,许慎也是如此。再看寅字,《释名·释天》:“寅,演也,演生物也。”毕沅:“《白虎通》:‘少阳见于寅。寅者,演也。’义与此同。”[28](P11)寅字有演化、演变之义,与庚字含义相近。至此,庚寅为何在古人观念中视为吉祥之日,它的原因基本明了,因为二者均有演变、更新之义。当然,对于庚和寅为何具有变更、演变之义,还可以进一步加以追寻,能够从古文字研究成果中得到答案。庚,“像古代乐器钲和铙的形状,本当为乐器之名。”[29](P263)“从甲骨文字的发展来看,矢、寅、黄三字同源。皆由矢()演化而来。”[30](P75)钲和铙用于敲击奏乐,并且不断变更声音的高低和节奏。箭矢要用弓把它射出去,并且在运行过程中在高度、速度、方向等方面都有变化。庚、寅二字具有变更之义,与它们的最初构型直接相关。 对于屈原生辰学案的判评,需要采用化约为博的方式。在此过程中,已经得到普遍认可的结论被反复追问,为它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同时也进一步深化对这个问题的探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