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普尔的科学观与语言学研究(2)
http://www.newdu.com 2024/11/24 02:11:31 《山东外语教学》2015年第 许余龙 参加讨论
根据上述区分标准,物理、化学、(非内省性)心理学等是科学;而逻辑学、形而上学(metaphysics)、心理分析(psychoanalysis)、占星术(astrology)和颅相学(phrenology)是非科学。其中,心理分析是前科学,因为其中一些陈述或许最终可以被证伪或可以重新表述为可以证伪的陈述;而占星术和颅相学则是伪科学。 波普尔的科学划界理论是建立在证实和证伪两者之间的逻辑不对称性之上的。因为从逻辑上来说,我们不可能通过经验,结论性地证实某一全称命题(如“所有黑色金属都受磁场影响”),而一个反例则可以结论性地证伪相应的普遍法则。而且我们可以很容易几乎为任何一个理论找到支持的证据。因此,波普尔认为,任何一个真正的科学理论都是禁律性的(prohibitive),即规定或蕴含了某种情形是不允许出现的。这样的一种理论是可以检验和证伪的,但永远不能在逻辑上证实。从而波普尔强调,一个理论无论在多长的时间里经受住了多么严格的检验都不能认为是证实了的;我们只能说,该理论获得了很高程度的证据支持(corroboration),因而可以暂时将其作为现存最好的理论保留下来,直到最后被证伪(如果最终能被证伪的话),或者被一个更好的理论所取代。 就语言学理论而言,生成语法中的约束理论(binding theory)是一种科学理论,因为其约束三原则明确规定了哪些情形是允许的,哪些是不允许的,并且可以检验和证伪。Keenan & Comrie(1977)的“名词短语可及性等级序列(Noun Phrase Accessibility Hierarchy)”理论也是一个可以检验的科学理论,因为该理论蕴含了,如果一种语言能用某种关系化策略来关系化一个可及性较低的名词短语,而不能关系化一个可及性较高的名词短语,那么便违背了该理论假设所提出的普遍法则(许余龙,2012)。 值得注意的是,波普尔总是清楚地将证伪的逻辑与其实际应用方法严格区分开来。他理论的逻辑非常简单:如果某一种黑色金属不受某一种磁场的影响,那么“所有黑色金属都受磁场影响”这一全称命题便不成立。从逻辑上来说,一项科学法则被结论性地证伪了。然而,在方法论上,证伪却要复杂得多,因为所有对事实的观察都不能保证完全不出差错,从而我们可以质疑实验的结果是否真正反映了事实。他明确指出,实践中会出现如下情况:一个与理论相冲突的反例并不能构成证伪该理论的充分理由;科学理论也通常被保留,尽管现有的一些证据与之相悖。因此,在实际应用中,证伪并非总是只要找到一个反例便可实现的,而是往往最终有赖于整个学界同仁的判断。 另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可证伪性是科学与非科学的划界标准,而非是否有意义的划界标准。也就是说,非科学的理论并非一定是无意义的。因为有时一个当今不能证伪、从而是非科学的理论,可能随着技术的发展或对理论的进一步提炼细化,成为可以证伪的、从而是科学的理论。而且,过去一些即便纯粹是起源于神话的解释,也曾发挥了有益的启示作用,促进了我们对真实世界本质的认识。这一点波普尔本人已在上面所引的那句话后面加注予以清楚地说明(Popper,1935/2002:18,脚注3)。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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