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指出,a句有“也”,b句没有“也”,然而汉语语法学界都认为这两个复句都属于并列复句。并不因为b句没有“也”大家就不认为它是并列复句。可见,一个复句是不是并列复句不取决于复句里是否用了副词“也”。那么a句里的“也”起什么作用呢?是不是起“加强并列语气”的作用呢?为了使读者明白她的观点,她又举了这样两个例子: (2)a. 她是德国人,我是中国人。 b. 姐姐在复习功课,弟弟在玩电子游戏。 她指出,例(2)a、b两句,大家也都认为是并列复句。如果“也”能起加强并列语气的作用,那么按说就可以在这两个复句里加上“也”,可是事实告诉我们,加不进去。我们不说: (2’)a. *她是德国人,我也是中国人。 b. *姐姐在复习功课,弟弟也在玩电子游戏。 这说明,“也”并不起加强并列语气的作用。她又请读者细细对比例(1)a、b两句,不难发现,a句用了“也”有强调类同的意思——“我吃了一个面包”跟“他吃了一个面包”相类同。b句没有用“也”,不含有强调类同的意思,只是客观地分别说出两种情况。例(2)两个句子之所以加不进“也”就因为前后分句在意思上根本没有类同之处。为了进一步说明上述观点,她又举了这样一组例子: (3)a. “这次英语考试,你们俩考了多少分?” “她只考了60分,我只考了63分。” b. “这次英语考试,你们俩考得好吗?” “她只考了60分,我也只考了63分。” 她请读者注意比较例(3)的a句和b句。两个答话,就基本内容看,所说的两种情况是一样的,都是“他只考了60分”和“我只考了63分”,但是因为例(3)a句是问“你们考了多少分”,这个语境决定了答话无需强调二者的类同性,只要如实分别说出两个人的考分就可以了,所以没有用“也”;而例(3)b句是问“你们考得好吗”,这个语境决定了答话需要强调二者的成绩都不怎么样——都考得不太好,所以得用表示类同的“也”,以强调二者的类同性。 可见,并列关系复句用不用“也”,关键在于有无类同关系,需要不需要强调类同性。在论证这个观点时,马真先生只用了6个最典型的、最能说明问题的例子,就把问题说清楚了。她运用同样的分析方法分别论证在其他复句里出现的“也”也都表示“类同”义,并从整个论证中得出了一个很有理论价值的观点:“在虚词研究中,切忌把虚词所在的句子格式所具有的语法意义硬归到这个虚词身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