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讨论直接从朱德熙(1983)《自指和转指》这篇重要论文开始。朱先生认为古汉语“者”为名词化标记,可以分为转指和自指两种:转指的“者t”在主谓结构里提取主语,得到的“VP者t”,其所指与原来的谓词性成分的所指不同,如(1)-(3)例;自指的“者s”不提取句法成分,“VP者s”的所指与原来的谓词性成分的所指相同,如(4)-(6)例。 (1) 今有功者必赏,赏者不得(德)君,力之所致也。有罪者必诛,诛者不怨上,罪之所生也。(《韩非子·难三》) (2)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孟子·滕文公上》) (3)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孟子·滕文公下》) (4)秦攻梁者,是示天下要(腰)断山东之脊也。(《战国策·魏策四》) (5)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孟子·梁惠王下》) (6)金重于羽者,岂谓一钩金与一舆羽之谓哉。(《孟子·告子下》) 由于“者”可以加在名词性成分的后头,因此“者”无法统一为名词化标记,例如: (7) 有颜回者好学。(《论语·雍也》) (8) 虎者戾虫,人者甘饵也。(《战国策·秦策二》) 袁毓林(1997)借助谓词隐含的观念,试图证明“名词性成分+者”中,名词性成分之前隐含了一个言说义动词“曰”或“谓”。本文认为,袁毓林试图将“者”的用法统一起来,用意很好,但是并不成功。 朱德熙(1983)没有像后来袁毓林(1997)那样试图将“者”在语法上统一为“名词化标记”,而是有另外一种统一的思路。在何莫邪(1981)的启发下,朱先生把“者s”分析为“者t”的一种特例。这样做的结果就实现了“VP/NP者s”和“VP者t”的统一,前者成为后者的一种特例,我们图示如下: 但是本文认为朱先生的这种统一“者s”和“者t”的做法同样存在严重的问题:如果将VP后的“者”定性为名词化标记,就无法将“者”统一为转指标记;如果要将“者”统一为转指标记,就不能将VP后的“者”定性为名词化标记。而朱先生用转指统一“者”不成功的原因有两点:一是过分看重主谓结构在汉语中的地位,二是默认汉语跟印欧语一样是“名动分立”格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