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王慧、朱学锋:《现代汉语名词的子类划分及定量研究》,《1998国际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国际会议论文集》,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98年。 [9]此处所列八类名词在名词总数中所占比率,主要参考了王惠、朱学锋(1998)《现代汉语名词的子类划分及定量研究》一文,该文的统计数字来源于对《现代汉语语法信息词典》中名词的统计,《现代汉语语法信息词典》与《现代汉语词典》(第六版)所收名词虽然不同,但各类名词所占比重相差太大。 [10]表示程度的词语没有相应的反义词与语言使用的不对称性有关。 [11]此处列举的反义词主要是基于某方面的不同或相对相反,所指范围较宽,如认定“旅店”和“黑店”为反义词,主要是考虑二者性质的区别,下同。 [12]另有一类词,如:动产—不动产、等号—不等号、成文法—不成文法、烟煤—无烟煤,它们看似与我们这里讨论的添加标记形成的反义词相同,但实际上它们的内部结构不同:“非金属”中“非”否定的是“金属”;“不动产”中“不”否定的是“动”。所以我们将“动产—不动产”等仍看作局部同素反义词。 [13]“反义词的不平衡现象”,参见黄伯荣、廖序东:《现代汉语》(第四版)上册,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第252页。 [14][16]参见沈家煊:《不对称和标记论》,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185、180页。 [15]“*”表示这样的词不存在。下同。 [16]王力:《汉语史稿》,北京:中华书局,2003年,第340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