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条件完美的语用学和认知语言学阐释 2.1 新格赖斯语用学阐释 2.1.1 Levinson方案 Geis & Zwicky(1971)认为,(2a)与(2b)之间没有逻辑蕴含关系,人们之所以会从(2a)推导出(2b)是“招请推理”①的缘故。招请推理在逻辑上是错误的,语用上却有合理性。招请推理涉及信息的数量,但不同于Grice的数量含意推理机制,甚至对其提出了挑战。 量级含意的推导原则是,说话人使用弱表达式W,表明他知道相应的事实不能用强表达式S来表述,也即“W隐含not-S”。如果双向蕴含的iff②和实质蕴含的if能够构成量级<iff,if>,就可以从“iff P,Q”中推导出“if P,Q”,从“if P,Q”只能推导出“not(iff P,Q)”而不是“iff P,Q”。然而(2)表明这种由“弱到强”的推导方式符合语言直觉。由此看来,数量准则不能解释条件完美。 Atlas & Levinson(1981)注意到这种情形。他们认为条件完美不是量级含意,不适用数量准则。原因是iff和if不能构成量级。Atlas & Levinson(1981:44)认为,构成量级需要满足两个条件:(i)构成量级的词项词汇化程度必须相同;(ii)构成量级的词项中,位置居左的词项蕴含其右侧的词项,并且所有词项都是“关于”同一事物的。由于英语中if and only if不是单一词项,而且没有单一的词项表达这个意思,故虽然if是单一词项,但是(if and only if,if)在英语中不是Horn量级。既然条件完美不是量级含意,也就谈不上挑战了数量原则。为了解释条件完美,他们引入一条信息度原则(principle of informativeness): 这一原则有两个简化版本:“从话语中读出尽量多的、与语境一致的信息”(Levinson 1983:145)和“话语的最佳解释是与所有无争议信息不矛盾者之中信息性最强的那个”(Levinson 1987:66)。就条件完美而言,在语境K中,信息度原则赋予if条件句实质蕴含和双向蕴含两个竞争性解释。假如这两种解释在语境中没有争议,并且与说话人、听话人的共同知识一致,那么听话人就要选择信息性最强的双向蕴含作为对if条件句的解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