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件完美 标准条件句“if P,Q”是实质蕴含条件句(Comrie 1986),其真值条件意义是“P为真且Q也为真”,或者“P为假且Q也为假”,或者“P为假但Q为真”。如: 例(1)的真值条件意义是(i)今天是星期天并且神父在教堂,或者(ii)今天不是星期天并且神父不在教堂,或者(iii)今天不是星期天但神父仍在教堂。日常语言中,if条件句表达的意义要比实质蕴含条件句丰富,因为我们会不自觉地在“if P,Q”的基础上增加“if not-P,not-Q”“only if P,Q”的意思。如: 日常会话中,(2a)的意思不仅是“如果你修草坪,我就给你5美元”,还包括“如果你不修草坪,我就不给你5美元”(2b)、“只有你修剪草坪,我才给你5美元”(2c)。逻辑上,从(2a)不可能推理出(2b),更不可能推理出(2d),但日常生活中,我们大都是这么推理的。这就是Geis & Zwicky(1971:562)所称的条件完美(conditional perfection)。 逻辑上,条件完美是推理谬误,但语用学认为这种谬误有其合理性(Atlas & Levinson 1981;Levinson 1983,1987,2000;van der Auwera 1997a,b;Horn 2000;van Canegem-Ardijns & van Belle 2008)。认知语言学也认为这种语言现象是有理据的(Dancygier& Sweetser 1996,1997,2005;Dancygier 1998)。论述条件完美的理论各有所长,但它们对条件完美的允准条件关注不足。如: 例(3)表明,条件完美是有条件的。本文将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讨论条件完美的基础,以及条件完美的允准条件。在此之前,首先简要介绍解释条件完美的语用学和认知语言学理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