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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月派的和谐节奏诗学(4)

http://www.newdu.com 2017-10-17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王雪松 参加讨论

    四、和谐节奏的音韵试验:统一与协调
    对于“韵”,新月诗人大都高度重视其在节奏中的作用,闻一多在1922年9月24日写给吴景超的信中说:“现在我极善用韵。本来中国韵极宽,用韵不是难事,并不足以妨害词意。既是这样,能多用韵的时候,我们何必不用呢?用韵能帮助音节,完成艺术;不用正同藏金于室而自甘冻饿,不亦愚乎?”[16]160饶孟侃高度重视“韵脚”在音节中的结构组织功能。[4]孙大雨也认为:“韵脚或脚韵,只要善于运用,一方面有助于语音之间的和谐;另一方面能点醒诗行底终迄,加强三极节奏;第三方面可以和内容互相应和,发出声音上的共鸣,增加意境和情致底效果;而同时又是一种装饰,能使背诵者便于记忆。”[5]
    既然韵在节奏中如此重要(大部分新月诗人一再声明他们并不排斥无韵诗),那么押韵有何讲究呢?具体来说,新月诗人关于韵的讨论和研究,主要围绕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土音押韵;二是虚词押韵;三是韵式规则;四是韵与境谐。前两个方面可以说是入韵条件的讨论,后两个方面又可以归于用韵技巧与规则。
    关于入韵条件的研究,饶孟侃的态度是:“我个人主张新诗押韵。不必完全依照旧的韵府,凡是同音的字,无论是平是仄,都可通用;而发音的根据则以普通的北京官话为标准。至于用土音押韵,我以为除了在用土白作诗的时候可以通融以外,在普通的新诗里则断乎不行;因为要是押韵完全没有一种标准,也是件极不方便的事”。[4]言下之意,京音(这是“国语”依据的发音)与土音之间不能互押,而应该各行其道。至于哪种土白入诗,饶孟侃偏爱北京土白:“除非那首诗非用别地的土白不可,我主张都用北京的土白来写土白诗,那么也许可以从不普遍当中求得普遍了,我另一个理由是觉得北京话的发音准确,而且非常铿锵,这种成分尤其在诗里是需要的”。[17]他认为闻一多的《天安门》是土白一绝,并且在脚韵安排上,也很欣赏这种复韵的做法。“在韵脚上也很仔细,凡是一句的末了要是用‘的’‘了’‘儿’等等虚字押韵的,它下面的一个字也必定同时协着韵,譬如在‘那不才十来岁儿?干吗的?//脑袋瓜儿上不是枪轧的?’两句里,‘吗’字和‘轧’字也协了韵,这种韵在外国诗里也有名叫Feminine Rhyme复韵。”[17]饶孟侃认为这种做法使得土白诗在音节上更加完善,可见他是赞同虚词与虚词互押的。⑦
    对用韵最为讲究,甚至有些苛刻的是朱湘。他不满闻一多和徐志摩诗中用韵“不讲究”(当然是以朱湘的眼光看来如此)。在《评徐君〈志摩的诗〉》中,他指摘徐志摩艺术上存有六个缺点,其中有三个直接指向用韵,分别是:一、土音入韵。二、骈句韵(rhymed couplet)不讲究。三、用韵有时不妥。[8]135在《评闻君一多的诗》中,他指摘闻一多用韵不讲究的表现有三:一、不对。其中,第一种是因按照土音而错了的;第二种是因盲从古韵而错了的;第三种是因不避应避的阖口音而错了的;第四种用错了的韵完全是作者自己的过失,完全没有辩解可言的。二、不妥。“韵用得不妥的便是那种拿‘了’、‘的’等虚字来协韵的所在”,他举出的例子有“了”字与“敲”字、“的”字与“义”字、“罢”字与“者”字、“么”字与“磨”字。三、不顺。如闻一多《瑛儿》中将“襁褓”颠倒成“褓襁”,以协下行中的“未强”;《美与爱》中,将“伴侣”颠倒成“侣伴”,以协下行中的“视线”。[8]138-140在批评徐志摩《翡冷翠的一夜》这部诗集时,他正面提出了自己的用韵思想:“不管是土白诗也好,国语诗也好,作者既然用了韵,这韵就得照规矩用。真的规矩极其简单,这规矩就是:作那种土白诗用那种土白韵,作国语诗用国语韵”。[8]169
    从以上批评文字中可以看出朱湘对押韵的要求:统一与协调!饶孟侃的押韵思想其实也可归纳为上述两点,只是二者在技术细节上有出入。饶孟侃认可那种复韵的做法,同时在押韵规则上并无朱湘那般严苛,这是与朱湘最大的区别。朱湘并非反对土音入韵,而是要求土白诗与国语诗各行其道,不得交叉用韵,这是用韵与诗语的统一;朱湘要求每首诗不用韵则罢,一用韵则须将押韵贯彻到底,遵守一定的规则,比如骈句韵的规则、换韵的规则都不能擅自改变,这是押韵规则的统一;朱湘批评他人用韵的不妥不顺,譬如改换词序欠自然、虚词协韵致刺耳,其实也就是要求韵要合乎自然,契合情调,这是押韵的协调原则。当然,“统一与协调”的押韵原则有助于诗艺提高,有利于单首诗歌保持艺术完整性,对于新诗创作有一定的借鉴价值。只是朱湘常常将这种“统一”原则扩大为“一统”要求,以己律人,苛求过度,有损艺术的创造性。
     
    注释:
    ①在这里饶孟侃所谓的“格调”指的是诗歌里每段的格式,其“音节”理论主要指外节奏各要素之间的关系,但着眼点仍在于“关系”。
    ②“结构”,指诗的行式、节式建构等,“节奏”,这里当指节奏单位的划分及组合方式,而“音韵”主要指声韵安排设计等。
    ③关于对孙大雨“音组说”的历史追溯和理论探讨,可参看龙清涛:《简论孙大雨的“音组”——对新诗格律史上一个重要概念的辨析》,《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09年1期;许霆:《论孙大雨对新诗“音组”说创立的贡献》,《文艺理论研究》2002年3期。
    ④“浮切”相当于英语中的“轻音与重音”,“浮”为轻音,“切”为重音。
    ⑤饶孟侃所说的“节奏”其实就是节奏单位及其划分组合,也即他所谓的“拍子”。
    ⑥孙大雨使用的是“音节”术语,大致相当于闻一多的“音尺”,在以“音尺”/“音步”来建行的观点上,二人意见一致,只是孙大雨提出的具体调配之法是利用朗读技巧,而闻一多要求行式天然整齐。
    ⑦他应该也赞同虚词和实词互押,如上例中“吗”与“轧”,但这种韵法从属于复韵中的一部分,至于独自成韵时虚词能否与实词互押,不得而知。
     
    参考文献:
    [1]王泽龙、王雪松:《闻一多的诗歌节奏理论与实践》,《人文杂志》,2010年2期。
    [2]徐志摩:《诗刊弁言》,《晨报副刊诗镌》第1号,1926年4月1日。
    [3]徐志摩:《诗刊放假》,《晨报副刊诗镌》第11号,1926年6月10日。
    [4]饶孟侃:《新诗的音节》,《晨报副刊诗镌》第4号,1926年4月22日。
    [5]孙大雨:《诗歌底格律》(续),《复旦学报》(人文科学版),1957年1期。
    [6]饶孟侃:《再论新诗的音节》,《晨报副刊诗镌》第6号,1926年5月6日。
    [7]陈子善编:《孤高的真情:朱湘书信集》,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
    [8]姜德铭主编:《中书集》,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2001年。
    [9]杨匡汉、刘福春编:《中国现代诗论》上编,广州:花城出版社,1985年。
    [10]梁实秋:《新诗的格调及其他》,《诗刊》创刊号,1931年1月20日。
    [11]孙大雨:《诗歌底格律》,《复旦学报》(人文科学版),1956年2期。
    [12]闻一多:《闻一多全集》第10卷,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
    [13]林林:《叙事诗的写作问题》,《文艺生活》,1948年6期。
    [14]卞之琳:《说“三”道“四”:读余光中〈中西文学之比较〉,从西诗、旧诗谈到新诗律探索》,香港《文汇报》(文艺版),1983年9月18日。
    [15]闻一多:《诗的格律》,《闻一多全集》第2卷,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年。
    [16]闻一多:《闻一多论新诗》,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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