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网-语言文学网-读书-中国古典文学、文学评论、书评、读后感、世界名著、读书笔记、名言、文摘-新都网移动版

首页 > 学术理论 > 语言学 > 句法语义学 >

边缘“把”字句的语义理解和句法构造(5)


    带领属性保留宾语式“把”字句的语义理解和句法构造 
    我们再来看带领属性保留宾语式“把”字句。下面是最常见到的学界分析用例: 
    
    类似的例子很多,如“把桌子锯了腿、把书撕了封面、把电话掐了线、把他革了职、把他开除了学籍”等。这里的动词“锯、撕、掐、革、开除”等都是去除义动词。当然取得义动词也可以构建这种“把”字句,如“他把大门装了锁”,但这种领属关系是事件发生后形成的,此处不论。 
    基于上面所设想的引入轻成分来彰显潜在语义关系这一基本思路,我们发现带领属性保留宾语式“把”字句的生成过程也是直接而明确的。 
    上例中外宾语“橘子”和内宾语“皮”之间存在整体—部分式领属关系,其基本语义内容是动作通过对部分产生影响而使整体发生变化。其中,内宾语是使果事件中的变化者,而外宾语才是整个致使事件的役事。由于补语动词在句式中没有直接显示出来,因此同样可以引入一个抽象的轻成分Ø来表达,其语义特征是“NOT-HAVE”,表示“掉、去、失去、没?没有”之类的语义内容。上例中的语义内容为: 
    
    使因事件的客体论元“橘子”跟使果事件的主体论元“橘子”同指,整合为致使事件的役事;如果后面没有保留宾语,则直接生成“他剥Ø了橘子”以及派生出“他把橘子剥Ø了”。然而由于使果事件中还带有一个内论元“皮”,优先占据了动结式“剥Ø”之后的句法位置,这样,动结式的役事“橘子”就必须到动结式之前寻找句法位置。如同前文所述,用“把”来引入这个役事,既有效安置了这个论元,又保持了致事对役事“橘子”的强影响关系并使影响的结果得到凸显。这便是这类句式的基本生成机制。“大风把屋顶掀了一个角”的生成过程与此相同: 
    
    如果将这类句式中的Ø的语义具体化而显示出来,则可以构造出“他把橘子剥掉了皮、大风把屋顶掀掉了一个角”等双动式“把”字句。从这里也可以看出,例(23)表面上特殊,实质上并没有多少特殊之处。这再次说明了句式构造和句式意义的互动关系对构式的形成及其配位方式所起的作用。 
    有人认为“他把橘子剥了皮”应该来自“他剥了橘子的皮”,是“分裂移位”的结果。其实,这只是根据百科知识而做的语义关联。两者之间并没有派生关系。“他剥了橘子的皮”中“橘子的皮”是作为一个整体被视为受事(役事)的,跟“他卖了张三的书”在结构关系和生成机制上完全一致。“他剥了橘子的皮”所派生出的“把”字句只能是“他把橘子的皮剥了”,而不是带领属性保留宾语式“把”字句。 
    下面这样的“把”字句的语义关系及生成机制也同样如此: 
    
    其中的数量“几本”跟“那批书”也构成了部分和整体的关系,因此它们的语义关系是: 
    
    由此可见,这些句式的语义关系和生成机制都没有特殊之处,都是由于使果事件的主事优先占据了内宾语位置而强制派生出相应的“把”字句。这类“把”字句我们可以称作强制性“把”字句(compulsory Ba-construction),以区别于“晴雯把扇子撕破了(←晴雯撕破了扇子)”这样的选择性“把”字句(optional Ba-construction)。[15]强制性“把”字句仍是一种主动句,保持了致事的话题?主语地位,只不过由于某种特殊条件的限制而将整个致使事件的“役事”用“把”引入述语动词之前。其实,将役事前置并不必然生成“把”字句,例如: 
    
    这些句子也都凸显了致使的结果,但语义侧显内容与“把”字句有别。这再次说明,仅仅将“把”字句的语义理解成“处置”或“致使”,是不充分的。“把”字句的语法意义及其生成路径必须放到整个致使性句式群的形义关系系统中才能得到充分的认识(施春宏2010b)。这正体现了结构主义在分析语言成分的价值时所遵循的基本原则:系统性原则和区别性原则。系统决定关系,关系决定价值,语言成分的价值是在特定系统关系中的区别性意义。 
    关于“他把池塘下了毒”和“他把钱抽了烟”类“把”字句 
    与上两类“把”字句中的动词能够支配其前后两个NP不同的是,有的带保留宾语式“把”字句中的动词只能支配内宾语,不能支配外宾语。由于这类句子不同用例的内部语义关系尚有差异,下面分别说明。 
    5.1关于“他把池塘下了毒”类“把”字句的句法语义问题 
    
    这些句子中,内宾语是动作的对象,外宾语是内宾语最终存在的处所。它们的语义结构关系一般理解为:通过实施某个动作而使某个地方出现了某个事物(这是动作作用下所呈现的结果),如把毒放到了池塘(里)致使池塘里有了毒;在山上种松树致使山上有了松树。类似的如“把大路埋了地雷、把屋顶安了日光灯、把书架放了花瓶、把墙上刷了漆、把广场上洒了水”等。 
    由于外宾语不是述语动词直接支配的对象(如我们不能按一般意义说“下池塘(里)、种山上”),因此这类句子不同于由多系动词构成的“把”字句。对于此类句子,叶向阳(1997/2004)、郭锐(2003)没有探讨它的构造过程,而是采取了直接生成的思路;施春宏(2006)也没利用其分析模式对其构造过程加以分析。 
    其实,我们仍能根据它们所表达的致使关系来刻画它们的构造机制,从而使其派生过程跟前面提到的强制性“把”字句的派生过程具有逻辑上的一致性。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