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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时间、表述时间与时间定语——兼谈汉语名词短语的时间语义问题


    西方同行早已注意到,名词短语对其指称对象的表述时间并不依赖于(等同于)动词短语对相同指称对象的表述时间,但未曾注意到名词短语中的时间修饰语可以分成两种,一种表达名词短语的中心词所指对象被表述为该名词的时间——表述时间,另一种表达名词中心词指称对象的存在时间(或其一部分)。这两种时间定语之间的区别在汉语中没有形式上的表现,但是从理论上对它们加以区分,可以解释一些令人困惑的语言现象,也有助于深入认识名词短语中的修饰语与中心词语义组合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我们将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存在时间和表述时间两个理论概念,借助这两个概念,对汉语时间定语与中心词之间不同的语义组合关系进行刻画,并在此基础上对汉语学界前贤曾经讨论过的一些令人困惑的语言现象做出新的解释。 
    作者简介: 
    李文山,西南大学外语学院讲师; 
    李继先,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 
    相关信息: 
    基金项目: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SWU1409333) 
    一、引言 
    在汉语研究中,时间语义研究绝非新鲜课题,但研究对象主要是时间状语和时态标记成分以及这两类时间表达与动词之间的语义关系(龚千炎,1991;戴耀晶,1997;陈平,1988;李临定,1990;李向农,1997;Lin,2002,2003;胡培安,2006;帅志嵩,2007;周丽颖,2007;另有诸多文献,不一一列出)。学界也就汉语中的时制系统构成、时体标记的时间意义达成不少的共识。然而汉语名词短语的时间语义研究,相比国外的同类研究,还显得十分薄弱,汉语中时间定语与中心词的组合关系仍有待深入研究。在名词短语的时间语义研究中,时间定语修饰名词中心词是最容易观察到的语言现象之一。时间定语表达的时间按照时间方向可以分成过去、现在和将来,可以表示大略的时间,也可以表示精准程度不同的具体时间。 
    
    顾名思义,时间定语对中心词起修饰、限定作用(下文简称“修饰”)。但修饰与被修饰的关系只是对时间定语和中心词之间的功能关系的刻画。时间定语在与中心词发生语法组合的同时也和中心词发生语义组合。由于中心词自身在语义上是复杂的,时间定语和中心词之间的语义关系也是复杂的。从指称的角度看,中心词可以分为有指称的中心词和无指称的中心词。有指称的中心词在语义上具有两个方面,一个是中心词的概念意义,另一个是中心词的指称对象。无指称的中心词本身只有概念意义,没有指称对象。中心词在与时间定语发生语义组合的过程中,其两个层次的意义如何与时间定语的意义互动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语义学问题。本文将以汉语为例,对这个问题加以探讨,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存在时间和表述时间两个理论概念,借助这两个概念,对汉语时间定语与中心词之间不同的语义组合关系进行刻画,并对汉语学界前贤曾经讨论过的一些令人困惑的语言现象做出新的解释。本文第二节对国外有关名词时间语义的文献加以综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存在时间和表述时间两个概念;第三节将探讨对两种时间定语的识别。 
    二、理论背景 
    名词短语的时间语义性质,相比动词短语的时间语义性质,在语言学界受到的关注要少得多。这与语法理论家主要关注的印欧语中的名词短语不带显性时间标记,而动词却带有时间标记有关(Tonhauser 2006: 2)。尽管如此,仍有一些洞察力极强的语言学家突破研究传统研究的藩篱,开始思考名词短语的时间语义性质问题,从而开辟了时间语义研究中的一片新领域。对名词短语的时间语义性质研究有纯粹语义学理论方面研究(En,1981,1986;Musan,1995,1997,1999;Tonhauser,2006),也有兼顾形态—句法学的研究(Tonhauser,2000,2002,2006;Nordinger and Sadler,2000,2004a,2004b)。形态—句法学领域对名词短语的时间语义性质的研究,主要关注名词短语的时间语义性质在不同语言中的形态—句法表达形式,因此不属于本文的研究范围。本文研究的问题属纯粹理论语义学问题。理论语义学界对名词短语时间语义性质的研究的主要内容是名词短语的(概念意义或者内涵意义)对其指称对象(指称意义或外延意义)的表述为真的时间条件,以及名词短语的时间语义和动词短语的时间语义之间在句内的关系,这也是引出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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