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4 词尾和后缀 Baxter(1992)认为上古汉语是一种无声调语言,他采纳了奥德里古尔(Haudricourt)、蒲立本(Pulleyblank)等人的理论,认为去声来源于后置韵尾*-s、上声来源于后置韵尾* 。在此基础上,白-沙(2014)主要做了以下调整:1)将*-s一律视为词缀,即认为具有一定形态功能;2)认为后置韵尾* 只能出现在元音或鼻音韵尾之后,不能出现在塞音之后。 白-沙(2014)在民族语借词、汉语方言、古文字等新材料的基础上,系统地将历史比较法运用到上古汉语前置成分和声母构拟中。该体系还吸收并完善了以往的构拟方案,包括小舌音声母、*-r韵尾等。其优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更好地解释语音演变 2)具有可验证性 白-沙(2014:5)遵循“假说—演绎”法,认为构拟体系不仅要与音韵材料相符,还应当从中推衍出音变假说,使系统具备一定的预测能力,并接受新材料的检验。最近数十年来,不断丰富的出土简帛文献正是检验古音构拟的绝佳材料。白-沙(2014:208-209)利用传世的“三家诗”逸文,对“圆唇元音假说”做了检验;白-沙(2014:209-211)利用出土本《老子》,对“前元音假说”做了检验。我们也依据出土本《周易》,对“圆唇元音假说”的例外现象做了初步考察: 雅洪托夫(1986[1960]:69)曾发现《周易》有几处用韵与“圆唇元音假说”不符,但他无法解释,只好视为例外。例如: (10)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周易·中孚·九二》) 依韵例,此处以“和”、“靡”为一韵,属传统的歌部。但根据“圆唇元音”假说,它们具有不同的主元音,各家的拟音如下(16): 相较“《易》传”而言,《周易》经文(包括卦画、卦名、卦辞、爻辞)的产生时代较早,大致可追溯到西周时期,故将本韵段视为例外是可疑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