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 施事+V+与事 “施事+V+与事”中的“与事”可以话题化,但要放在“施事”前,例如: 2.1.3 施事+V+对象 “施事+V+对象”的“对象”也能话题化,不过也要放在“施事”前,例如: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谓语动词前有程度副词,且动词是单音节的,一般不能话题化,例如: 2.1.4 施事+V+同源 “施事+V+同源”的“同源”有的能话题化,例如: 这样的“V+同源”常见的有“跳舞、睡觉、洗澡、跑步、做操、鞠躬、帮忙、见面、请假、操心、敬礼、排队、照相、化妆、结婚、理发”等。 但也有不能话题化的,例如: 这样的“V+同源”常见的有“生气、叹气、泄气、争气、听话、吵架、吵嘴、插嘴、遭殃、做梦、拐弯、鼓掌、找茬”等。有意思的是,这些不能话题化的,如果动词后有助词“过”,有的就可以话题化了,但要放在施事前,例如: 这样的“V+同源”有“生气、吵架、做梦”等。 “施事+V+同源”中的“V+同源”是传统所说的离合词,以上情况表明,离合词中的“同源”宾语和动词的关系也不完全相同,有的结合得松散一些,像“跳舞、睡觉”等,因此宾语可以前移话题化;有些结合得紧密一些,像“叹气、泄气、争气”等,所以宾语一般不能前移话题化。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