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从“语言学”上的学理来看,30年代的大众语运动主要有两个方面的缺陷:(1)这场讨论、这场运动并无“学术性”可言,没有得到“语言学”的指导。(2)这场运动把“文体语言”严重地扩大化了,它混淆了“书面语”和“口语”的关系,也模糊了“言语”和“语言”的界限。书面语既要和口语相适应,又是对口语的提炼和提高,但口语和书面语永远都不能画等号。如果说得更彻底一些,只要还有汉语,只要汉语不死,我们的书面语就无法彻底根绝“文言成分”,口语中也难以完全杜绝作为“语言活化石”的“文言字眼”,除非汉语寿终正寝而为某种外语所彻底取代。即使是假如汉语真的灭亡了,汉语的“底层遗存”也会活在那种新的语言之中,从而在细微之处潜移默化地改变着那种语言。正是因为这样,我们在语言研究中一般都会区分语言的“主要特征”和“次要成分”,综合研究语言的“共性”与“个性”,既做“共时语言研究”又做“历时语言研究”,不走极端,不致偏颇。在文体语言的问题上,林语堂“我恶白话之文而喜文言之白,故提倡语录体”的意思屡屡被人误解,林语堂用因果关系连词“故”固然错误,但他说“‘白话’之‘文’”和“‘文言’之‘白’”却恰当地指控了当时的“文体语言”,当然也要包括“大众语”的某些错误主张。其实,对林语堂个人来说,对于“国‘语’运动”和“白话‘文’运动”在后来的“合流”倾向他也许觉得不可理喻;如果是真的存在这种“不可理解”的情况,那么,很可能是因为他怀着“志不同道不合”的私心杂念,而并非他这位语言学博士的学术观念过于顽冥不化。王力认为“严格说起来,所谓文言白话之争只是旧体文与新体文之争”(21),这其实是对热火朝天的大众语讨论的冷漠的参与。在这里,(2)其实也可以归入(1),特别地强调(2)就是为了点中大众语运动的死穴。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死穴?因为“文体语言”既与“文体”有关,又与“语言”有关。“在大众文艺问题的论争中,之所以对作为书面用语的‘普通话’未能做出明确的界定和具体标准,还由于对文艺和语言的关系有时在理论上分辨不清”(22)。这样一来,我们还需要从“关系学”上来分析这个问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