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Discussion of the Triple-evidence Method in the Study of the History of Chinese:The Case of "Ye"(冶)and "Shan"(饍)of Bamboo Silk and Prescription Unearthed from the Mawangdui Han Dynasty Tomb 作 者:董志翘 作者简介:董志翘(1950-),男,浙江嘉兴人,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汉语史、训诂学及古代文献学研究(江苏 南京 210097)。 原发信息:《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20171期 内容提要:王国维提出的史学研究的“二重证据法”,对20世纪中国学术研究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嗣后,这一研究方法不仅迅速扩展到人类学、民族学、文学、语言学等一切研究领域,且又有不少学者根据不同实践与理解,发展为“三重证据法”。“汉语史”研究,实际上也是一种专门史的研究。近年来,汉语史研究中运用三重证据法(这里的“三”也可以理解为表示多的约数)者日益增多,比如取出土文献语料、传世文献语料与域外汉文文献语料(即类似陈寅恪先生所云“异族之故书”)相互印证;取出土文献语料、传世文献语料与现代口语方言(即类似黄现璠先生所云“口述史料”、饶宗颐先生所云“田野调查”)相互印证;取出土文献语料、传世文献语料与相关异国语语料(类似叶舒宪先生所云“人类学视野”)相互印证;等等。今结合出土文献简帛医方中的“冶”“脱”二字的考释问题,谈谈对三重证据法运用的一点粗浅体会。 关 键 词:三重证据法/汉语史/冶/饍 标题注释:【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汉语史语料库建设研究”(项目编号:10&ZD117)的阶段性成果。 传统史家赖以研究历史的证据材料主要只是运用传世文献的记载。进入20世纪,殷墟甲骨及汉晋简牍、敦煌文书等大批出土文献的相继发现,王国维先生在日本与罗振玉共同从事的汉晋木牍研究,启迪了“二重证据法”的形成。1925年,王国维在清华大学国学研究院编撰的讲义《古史新证》的“总论”中首次提出:“吾辈生于今日,幸于纸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种材料,我辈固得据以补正纸上之材料,亦得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即百家不雅驯之言亦不无表示一面之事实。此二重证据法惟在今日始得为之。虽古书之未得证明者不能加以否定,而其已得证明者不能不加以肯定,可断言也。”[1]2王氏所云纸上材料即传统的文献材料,地下材料即考古发现的新材料。所谓“二重证据法”就是用考古发现的新史料与传世的文献典籍互相印证。自此,由他创立的“二重证据法”,即“纸上之材料”与“地下之新材料”相互印证的研究方法,对20世纪中国学术研究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后来他又将这一方法运用于甲骨文、金文和敦煌文书研究中,成为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一代巨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