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第三人称代词复数标记类型特征的地理分布 沿黄河地区第三人称代词复数标记类型有变音型、带后缀“家”、“弭/弥”、“每”、“的(底)”等类型。黄河南段中原官话区和中段、北段晋语区第三人称代词的复数标记形式有差别。黄河南段官话区多为变音型②及带后缀“家”、“的(底)”型,或兼有之。变音型表现为单数是上声调,复数是阴平(有的兼带元音的长化)。本文的变音型有的论著称作“单纯变调法”(史秀菊,2010:362-363),是指“通过改变调值来区别单、复数”。带后缀“家”型,“家”的读音各地不尽相同,可以读作等多种读法(有写作“西”、“几”等)。本文均看作“家”的变音,写作“家”。黄河中段、北段晋语区第三人称代词复数标记多带后缀“弭/弥”、“每”及“的(底)”(南部与中部相邻地区)。举例如下: 黄河南段中原官话第三人称代词复数标记(竖线以后是当地的另外说法) 特别要指出,沿黄河南段合阳、韩城、延长、临猗、永济等中原官话非领格与领格同形。例如:合阳第三人称复数是“代词+的(底)”,表领属也是“代词+的(底)”,都是。山西永济也是这一类型,但领格与非领格的声调不同(声韵同)。吴建生、李改样(1990:57)指出:表复数的“我底、你底、他底”与表示所属关系的“我的、你的、他的”在语音上有区别:表所属关系时“我、你、他……均读原调”(53上声——引者),“表复数时,这几个字的读音均要变为低降调”(21阴平——引者)。由此清楚说明非领格“底”是后来的。正如吕叔湘(2002-3:74)所说“非领格用法是领格用法扩展的结果,这大概是没有问题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