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同义词的语素类化 同义词的语素类化常常由一个义域较宽的词以自身或自身的组合取代聚合中的其他词。例如: 第一组:视觉词 《说文》中表示“看”这一动作的词共100例左右。从训释的结构来说,既包括义界也包括直训。我们知道,在专书训释中,直训和义界所反映的均为被训释词的概括意义。“直训一般以同义词或类词为训;义界中主训词选取的为被训释词的上位词或同义词。”④王宁先生指出优化的义界原则之一为主训词与被训词的临近原则。 《说文》在对“视觉词”的训释中,出现频率最高的训释词为“视”,共64次;其中“视”出现在义界中60次,出现在直训中4次。例如: 睨,斜视也 睼,迎视也 瞻,临视也 瞀,氐目谨视也 ,小视也 睗,目疾视也 从义素分析的角度,如果把以“视”为训的这些词作为一个小的聚合的话,那么,这个义场中所有成员的共有语义成分就是“视”的整体词义,可以说,“视”为“睨”、“睼”、“瞻”、“瞀”、“”、“睗”等词的上位词,义域较为宽泛。这也能够说明“视”在这个聚合中的核心地位以及在词汇系统中的常用性。因为从训释原理上看,训释词常为使用频率较高的词,这样才能达到训释的目的。“视”在词义上的特征使它能够通过自身的分化表达其他词所能表达的概念。如: 直视=、眙 原来用单音词表达的语义绝大多数可以用“动作状态+视”来表达,也就是说,相同的意义在古今汉语采用了不同的表达形式。作为个体来讲,前者用单音词表示,后者则用复合词或短语来分解其整体意义,词语的形式对意义的体现具有分析性。作为聚合整体来说,则是“视”在词形上对其他词的类化作用,使整个聚合场在词形上趋同。 第二组:“沐浴”类——沐、浴、沬、澡、盥、洗 《说文》对这些词的训释为:“沐,濯发也”、“浴,洒身也”、“沫,洒面也”、“澡,洒手也”、“盥,澡手也”、“洗,洒足也”。 再来看这些词的文献用例: 且沐者,去首垢也。洗去足垢,盥去手垢,浴去身垢,能去一形之垢,其实等也。(汉·王充《论衡·讥日》) 故《顾命》曰:“惟四月哉生霸,王有疾不豫,甲子,王乃洮沫水。”颜师古注:“沫,洗面也……沬即额字也。”(《汉书·律历志下》) 士盥,举鼎,主人先入。(《仪礼·少牢馈食礼》) 儒有澡身而浴德。(《礼记·儒行》) 五日则燂汤请浴,三日具沐。其间面垢,燂潘请靧;足垢,燂汤请洗。(《礼记·内则》) 从《说文》训释和文献用例可以看出,古汉语中这组词的差别在于受事对象的不同。沐、浴、沫、澡、盥、洗的受事对象分别是头、身体、面部、手、脚。发展到现代汉语,“洗”仍然作为词使用,而其他的词则失去了独立性,它们所表达的语义也完全可以以“洗”的组合来表达。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