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先秦两汉,无论“脚趾”、“手指”,一般均以“指”表示。如: 灵姑浮以戈击阖庐,阖庐伤将指,取其一屦。(《左传·定公十四年》)杜预注:“其足大指见斩,遂失屦,姑浮取之。” 名曰鹦鹉。(《山海经·西山经》)郭璞注:“脚指前后各两扶南徼。”郝懿行《笺疏》中认为“指”作“趾”。 “跖”,《说文·足部》:“足下也。”段注:“跖,今所谓脚掌也。” 上峥山,踰深溪,跖穿膝暴,七日而薄秦王之朝。(《战国策·楚策一》)鲍彪注:“跖,足下。” 善学者若齐王之食鸡也,必食其跖数千而后足。(《吕氏春秋·用众》)高诱注:“跖,鸡足踵。” “跗”在先秦文献中,指“脚背”。例如: 乃屦,綦结于跗。(《仪礼·士丧礼》)郑玄注:“跗,谓在足背之上。” 赴水则接腋持颐,蹶泥则没足灭跗。(《庄子·秋水》)成玄英注:“跗,脚趺也。” “踵”在先秦文献中,指“脚后跟”。例如: 小人莫不延颈举踵而愿曰:“知虑材性,固有以贤人矣!”(《荀子·荣辱》)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媪之送燕后也,持其踵而为之泣,念悲其远也,亦哀之矣。(《战国策·赵策》) 把这些和“脚”有关的意义古今表达形式对比如下: 指(趾)——脚趾 跗——脚面 跖——脚掌 踵——脚跟 踝——脚脖 这是一组比较典型的语素类化。 第二组:表示和“腿”有关的词——股、胫、腓 在先秦文献中,这些词都可以独立运用。如: (苏秦)读书欲睡,引锥自刺其股,血流至足。(《战国策·秦策一》) 原壤夷俟……(孔子)以杖叩其胫。(《论语·宪问》) 六二,咸其腓,凶。(《易·成》)朱熹《本义》:“腓,足肚也。” 将使后世之墨者,必自苦以腓无胈,胫无毛,相进而已矣。(《庄子·天下》) 其中,“股”为“大腿”,“胫”为“小腿”,“腓”为“腿肚”。合成造词阶段,这些单位分别在词形上进行调整,以“腿”作为相同的语素延展开来。 更能够体现聚合形式有序性变化的是语素累增的类型。例如: 第三组:表示“花”部位的词——萼、蕊 在先秦文献中,“萼”、“蕊”可以独立运用。如: 常棣之华,鄂不韡韡。(《诗·小雅·常棣》)郑玄笺:“承华者曰鄂。” 擥木根以结茝兮,贯薜荔之落蕊。(《楚辞·离骚》) “鄂”与“萼”同,表示“花萼”。在合成阶段,“萼”、“蕊”分别用“花萼”、“花蕊”表示,词义没有变化。也就是说“花”并没有对词义起到任何的改变作用。从个体词的形式表达来说,这种累增似乎对词没有什么作用,但从词汇系统的内部来说,语素的累增则是系统有序性的调整,从而和“花瓣”、“花心”、“花房”形成对应。 诸如“骏马”、“树枝”、“门扉”、“羊羔”、“牛犊”以及“柳树”、“杨树”、“鲤鱼”、“鳟鱼”、“鲩鱼”等均属于此类变化。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