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王国维:《观堂集林》卷十《殷周制度论》,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453-454页。 ②顾颉刚、刘起釪:《尚书校释译论》第三册《周书·无逸》,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1541-1542页。“( )”内为衍字。 ③黄怀信:《逸周书校补注译》(修订本),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年,第239页。 ④黄怀信:《逸周书校补注译》(修订本),第66-68页。 ⑤徐元诰:《国语集解·楚语上》,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500-502页。 ⑥徐元诰:《国语集解·周语上》,第10-13页。 ⑦杜预注,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正义》卷三二《襄公十四年》,《十三经注疏》本,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1958页。 ⑧《国语.晋语六》载范文子语云:“夫贤者宠至而益戒,不足者为宠骄。故兴王赏谏臣,逸王罚之。吾闻古之言王者,政德既成,又听于民。于是乎使工诵谏于朝,在列者献诗,使勿兜,风听胪言于市,辨妖祥于谣,考百事于朝,问谤誉于路,有邪而正之,尽戒之术也。”也证明贤王纳谏是古代传统。 ⑨杜预注,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正义》卷三二《昭公十二年》,《十三经注疏》本,第2064页。 ⑩郑氏注,孔颖达疏:《毛诗正义》卷十七《大雅·民劳》,《十三经注疏》本,第548页。 (11)郑氏注,孔颖达疏:《毛诗正义》卷十七《大雅·板》,《十三经注疏》本,第548页。 (12)杜预注,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正义》卷三二《昭公十二年》,《十三经注疏》本,第2064页。 (13)郑氏注,孔颖达疏:《毛诗正义》卷十七《大雅·卷阿》,《十三经注疏》本,第545页。 (14)刘宝楠:《论语正义》卷五《里仁》,《诸子集成》本,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影印世界书局本,1986年,第83页。 (15)王先谦:《荀子集解》卷九《臣道》,《诸子集成》本,第165-166页。 (16)宗福邦等主编:《故训汇纂》言部,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2135页。 (17)朱熹:《诗集传》卷十六《大雅·文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177页。下引本书不再注。 (18)郑氏注,孔颖达疏:《毛诗正义》卷一之一《周南·关雎》,《十三经注疏》本,第271页。 (19)郑玄注,孔颖达疏:《礼记正义》卷六二《射义》,《十三经注疏》本,第1327-1328页。 (20)《汉书》卷二四上《食货志》,《二十五史》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6年,第476页。“春秋”一作“暮春”。 (21)王应麟:《玉海》卷四四《艺文·汉别国方言》,《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944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211页。 (22)许慎:《说文解字》(注音版)卷五上《丌部》,长沙:岳麓书社,2006年,第99页。 (23)何休解诂,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卷十六《宣公十五年》,《十三经注疏》本,第2287页。此外,《孔丛子》亦云:“古者天子命史采诗,以观民风。” (24)杜预注,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正义》卷三二《襄公十四年》,《十三经注疏》本,第1958页。 (25)《国语·周语中》载周简王八年(前578)鲁成公来朝,王以行人之礼相待,便是典型的例子。 (26)郑氏注,贾公彦疏:《周礼注疏》卷三七《秋官》,《十三经注疏》本,第894页。 (27)郑玄注,孔颖达疏:《礼记正义》卷六二《射义》,《十三经注疏》本,第1686页。 (28)叶时:《礼经会元》卷一下《象法》,《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92册,第28页。 (29)徐元诰:《国语集解·晋语六》,第387页。 (30)杜预注,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正义》卷三二《襄公十四年》,《十三经注疏》本,第1958页。 (31)成伯玙:《毛诗指说·兴述第一》,《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70册,第170页。 (32)朱熹:《诗集传》卷十七《大雅·公刘》,第196页。下引本书不再注。 (33)魏源:《诗古微》,《魏源全集》第1册,长沙:岳麓书社,2004年,第671页。 (34)王国维:《观堂集林》卷六《释史》,第263-269页。 (35)顾颉刚、刘起釪:《尚书校释译论》第三册《周书·洛诰》,第1500页。 (36)《汉书》卷三○《艺文志》,《二十五史》本,第527页。 (37)顾颉刚、刘起釪:《尚书校释译论》第三册《召诰》,第1434-1441页。《召诰》自汉代以来多认为是召公所作,于省吾据金文重文通例判断此篇为周公作,顾颉刚、刘起釪从之,并指出文章最后一小段为召公作。 (38)黄怀信:《逸周书校补注译》(修订本),第61页。 (39)黄怀信:《逸周书校补注译》(修订本),第344-346页。 (40)顾颉刚、刘起釪:《尚书校释译论》第三册《周书·无逸》,第1538-1539页。 (41)顾颉刚、刘起釪:《尚书校释译论》第三册《周书·君奭》,第1554、1586页。 (42)顾颉刚、刘起釪:《尚书校释译论》第四册《周书·立政》,第1686-1687页。 (43)参见徐复观:《有关周初若干史实的问题》,《两汉思想史》第1卷,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230页。 (44)顾颉刚、刘起釪:《尚书校释译论》第一册《虞书·尧典》,第2-191页。 (45)顾颉刚、刘起釪:《尚书校释译论》第一册《虞书·皋陶谟》,第397、433页。 (46)顾颉刚、刘起釪:《尚书校释译论》第二册《商书·西伯戡黎》,第1049页。 (47)顾颉刚、刘起釪:《尚书校释译论》第二册《商书·微子》,第1071页。 (48)王先谦:《庄子集解》卷八《天下》,《诸子集成》本,第219页。 (49)《史记》卷六三《老庄孙韩列传》,《二十五史》本,第247页。 (50)《汉书》卷三○《艺文志》,《二十五史》本,第530页。 (51)参见徐复观:《原史》,《两汉思想史》第3卷,第149-151页。 (52)参见徐复观:《中国经学史的基础》,台北:台湾学生书局,1982年,第2页。 (53)《尚书·皋陶谟》“工以纳言”孔颖达疏:“《礼》通谓乐官为工,知工是乐官。如《周礼》大师、瞽、矇之类。”顾颉刚《读书笔记》云:“纳言与《国语》‘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师箴,矇诵’相类,此为借音乐以纳谏的一种方式。”见顾颉刚、刘起釪:《尚书校释译论》第一册《虞书·皋陶谟》,第458页。 (54)杜预注,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正义》卷三二《襄公十四年》,《十三经注疏》本,第1958页。 (55)《史记》卷四《周本纪》,《二十五史》本,第19页。 (56)高诱注:《吕氏春秋》卷二四《自知》,《诸子集成》本,第310页。 (57)刘向集录:《战国策》卷八《齐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326页。 (58)《史记》卷十《孝文本纪》,《二十五史》本,第47-48页。 (59)杜预注,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正义》卷四二《昭公四年》,《十三经注疏》本,第2035-2036页。 (60)杜预注,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正义》卷三二《襄公十四年》,《十三经注疏》本,第1958页。 (61)《史记》卷四《周本纪》,《二十五史》本,第19页。 (62)《汉书》卷三○《艺文志》,《二十五史》本,第531页。 (63)参见拙作:《〈汉志〉著录之小说家〈伊尹说〉〈鬻子说〉考辨》,《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6年第5期;《〈汉书·艺文志〉著录之小说家〈务成子〉等四家考辨》,《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报》2008年第1期。 (64)师旷为晋国大师,按《周礼》,天子乐师、大师是下大夫,钟师、笙师、鎛师、竽师等均为士,而大国诸侯乐官则下一等,因此,晋国大师师旷自为诸侯之士。 (65)王先谦:《韩非子集解》卷十五《难一》,《诸子集成》本,第269页。 (66)刘安著,高诱注:《淮南子》卷十一《齐俗训》,《诸子集成》本,第180页。 (67)杜预注,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正义》卷四五《昭公九年》,《十三经注疏》本,第2057-2058页。“遂酌以饮工”,杜预注:“工,乐师师旷也。”《礼记·檀弓下》记此事直书工为师旷,屠蒯为杜蒉(一声之转,实是同一人)。 (68)据《周礼》,上述“百工”为首者多为士,如膳夫包括上士2人、中士4人,下士8人,府1人,史2人,胥2人,徒20人。其他各工类此,只是人数和级别略有差异而已。 (69)俳优来历复杂,需要专题讨论。《周礼·春官·牦人》“牦人掌教舞散乐,舞夷乐”,贾公彦疏:“云散乐,人为乐之善者,以其不在官之员内,谓之为散,故以为野人为乐善者也。云若今黄门倡矣者,汉倡优之人亦非官乐之内,故举以为说也。”按照贾氏解释,俳优在周代属于乐工之列。 (70)王先谦:《韩非子集解》卷十二《外储说左下》,《诸子集成》本,第222—223页。 (71)王先谦:《韩非子集解》卷十六《难三》,《诸子集成》本,第284页。 (72)徐元诰:《国语集解·晋语二》,第276页。 (73)《史记》卷一二六《滑稽列传》,《二十五史》本,第349页。 (74)戴望:《管子校正》卷十一《四称》,《诸子集成》本,第183页。 (75)任二北:《优语集·总说》,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1年,第3页。 (76)杜预注,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正义》卷六《桓公六年》,《十三经注疏》本,第1750页。 (77)杜预注,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正义》卷十《庄公三十二年》,《十三经注疏》本,第1783页。 (78)何晏集解,邢昺疏:《论语注疏》卷二《为政》,《十三经注疏》本,第2461页。 (79)高明:《帛书老子校注》第五十四章,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第86—88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