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来看《怀旧》中对“余”听闻“长毛故事”后的反应: 秃先生踱良久,云:“又须归慰其家人,以明晨返。”遂持其《八铭塾钞》去。临去顾余曰:“一日不读,明晨能熟背否?趣去读书,勿恶作剧。”余大忧,目注王翁烟火不能答,王翁则吸烟不止。余见火光闪闪,大类秋萤堕草丛中,因忆去年扑萤误堕芦荡事,不复虑秃先生。(11) 此处叙述者对长毛故事丝毫未做评论,反而对秃先生的警告感到“大忧”,进而笔墨转至对身边景的观察,由王翁的烟火联想至秋萤,又由秋萤忆及扑萤趣事。可说是一段极其生动贴近的儿童心理描写。两相比较,不难看出《阿长与〈山海经〉》侧重故事内容本身,而《怀旧》重在刻画“余”之形象。至于“长毛杀人”事件,则应该是实有其事,并非“极富想象”,只不过鲁迅在文体变换中也同时换了笔法,在散文中侧重内容,而在小说里加进了人物形象刻画。 由上,可以看出,《怀旧》是一篇意在记趣的儿童小说,在记忆的脉脉温情的氛围中,鲁迅重在塑造一个儿童“余”的生动形象,亦可以说这是一篇别具特色的自叙传体小说。它不在表达“极富想象的故事”,也不在影射时事,也非批判秃先生和金耀宗之流。固然以上几点皆在文本中有所体现,但却非其要旨。这就牵涉到我接着要分析的《怀旧》文本本身的矛盾之处。关于这一点,普实克已经自我矛盾地意识到了。他十分欣赏鲁迅小说重自传和回忆的形式,并引用哈利·列文评价乔伊斯的话来赞扬鲁迅的作品——“我们当代最好的作品不是在创造故事情节,而是充满回忆,唤起人们的情绪”,这里,普实克又将叙事形式与叙事效果等同起来了,明显失之公允。 在论文末尾,普实克引证托马斯·曼说在《我如何写浮士德博士》一书中的话:“我们在小说的领域里必须要考虑的是否已不再是小说本身?”普实克由此将《怀旧》与欧洲文学中的最新倾向比同,“正如我们已说过的,它是以回忆录形式叙述的,有时很富于抒情的情调”。而事实上,鲁迅这些特点并非有意从欧洲习得,而更多受传统文言散文的影响,尤其是沈复的《浮生六记》的影响。换句话说,鲁迅第一篇小说的“散文化”和欧洲小说领域的“散文化”并非同一个趋势,也并非同一个源头。而普实克据此得出了如下结论: 鲁迅作品突出的回忆录性质和抒情性质,使他区别于十九世纪现实主义的传统,而合乎两次大战之间的欧洲抒情散文作家的传统。也进一步肯定了我们的观点:在亚洲,新文学的崛起是一个突然的成长过程,它产生各种类型、体裁的时间和顺序与它的西方样本并不一样。(12) 显然,这个结论是太过武断了。新文学的崛起并非一个突变,而是和古典文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系抽丝剥茧而来。这一点,在其他作家身上也不乏体现。 现在我们来看一下《怀旧》文本本身。 首先是叙述时间的矛盾。 通读《怀旧》文本,不难发现作者叙述上的裂隙所在。在上半篇中,作者分明是以常态叙述开头: 吾家门外有青桐一株,高可三十尺,每岁实如繁星,儿童掷石落桐子,往往飞入书窗中,时或正击吾案,一石入,吾师秃先生辄走出斥之。桐叶径大盈尺,受夏日微瘁,得夜气而苏,如人舒其掌。家之阍人王叟,时汲水沃地去暑热,或掇破几椅,持烟筒,与李妪谈故事,每月落参横,仅见烟斗中一星火,而谈犹弗止。(13)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