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学界一年来的几次风潮中,一部分强有力者的手段和意见常常不为另一部分人所赞同,这一部分强有力者就加不赞成他们的人们一个“捧章”的头衔。然而这成了问题了。为什么“捧章”呢?“捧章”有什么好处呢?不“捧章”而捧反章者,既然可以得到许多优美的差缺,而且可以受好几个副刊小报的拥戴,为什么还要去“捧章”呢?(15) 他还发誓,只要领受过章士钊的一点津贴,哪怕是三个铜板,就不再说话。陈源这番话大致不差,被曲解为“躲闪”是很不幸的。(16)鲁迅实质上站在“强有力者”的一边。章士钊徒有总长的名号,绝无实权可言,而手里有饭碗可以分发的“反章者”李石曾才真是“识时务者”要捧的。鲁迅后来在《可惨与可笑》里用“优美的差缺”形容因“三一八”次日的通缉而空出来的9个关键职位,[13]其来源即陈源的自辩。鲁迅当时或许以为这些职位会被“正人君子”乘机包揽,结果并非如他所料。时至今日,研究界还应换个角度提出新的问题:为什么李石曾等个别人士能够占据多处要津?他们揽权急切,不计后果,是否也导致了时局的动荡与恶化? 许广平在1960年4月的一次谈话中讲到,杨荫榆从美国留学归来,“就成了英美留学的一派,和‘现代评论’勾结,奔走于同是无锡人的吴稚晖、陈源之门(当时他们把持庚款路路通),对章士钊吹拍附庸”。[14]203不少运动真正的起因往往不是那些公开炫耀的大道理,“把持庚款路路通”这几个字,是1925年、1926年之交的鲁迅和许广平绝不会轻易说的。当时3个管理退还庚款的机构,中基会章程最为完备,所议事项,一切公开,个别董事不可能操纵,更不必说董事会之外的章士钊了。只有中俄、中法两个机构才会被人把持。 事实与许广平所说相反,李石曾一派才真正“把持庚款路路通”。许广平在1960年6月另一次谈话中说出一番自相矛盾的话来。她回忆道,女师大暂借宗帽胡同办学时,房租、学生费用由李石曾负责解决,“李石曾办教育弄钱是很有办法的”[14]210。所谓“弄钱”,“弄”的主要就是庚款的退还款,这一点许广平不会不知道。李石曾1917年从法国回国后先在北京西郊碧云寺一带兴办种种社会事业,1919年回到欧洲,曾与比利时洽谈退还庚子赔款、合作组织中比大学事宜,未成。他第二年年初回国创设北京中法大学,紧接着筹备里昂中法大学(或曰留法学生膳宿处)。北京和里昂的这两所学校固然有益于教育事业,但也是李石曾用以吸纳法国退还庚款的渠道。此后几年李石曾还创办好几所学校,扩大中法大学规模,安置他那一系的人员。 吴稚晖与李石曾在1902年订交,清末民初的很多组织、社会活动是两人(加上张静江、蔡元培和汪精卫等)共同发起的。但是吴稚晖不是筹措资金的能手,他自己所享用过的“优美的差缺”(包括首任里昂中法大学校长),也是李石曾的赏赐。《现代评论》经常刊登吴稚晖的文章,推他为意见领袖,陈源与他还是亲戚,但到了关键的时刻,吴稚晖却绝对不会因《现代评论》而与李石曾反目。除了两人均为国民党元老,还有更加微妙但却不一定雅观(徐志摩所说的“上流”)的原因。1925年3、4月,孙中山的丧事告一段落,北京东城南小街冒出一个海外补习学校,专供国民党要员子弟出国前读书,吴稚晖任校长。这所学校的资金由法国退还庚款中用于中法大学的拨款中支出,吴稚晖每月薪金高达500大洋。据当年在中法大学筹备处工作的萧瑜回忆:“吴稚老在旧京办一小学,(革命党人子弟多送来入学,接受吴老之教,如蒋经国院长即其一人。)每月底派人持吴先生手书来中法大学筹备处(即乾丐胡同东头路北11号,即石老[李石曾]寓所暂时借用。)接取每月大洋伍佰元,吴先生照常客气,必在致石老书末,加写‘子升先生并候’一行。”[15]萧瑜原名萧子升,系易培基在湖南第一师范学校的学生,此时为李石曾的得力助手。吴稚晖从这个晚辈手里领取一份高于大学校长的薪水,称他为“子升先生”以示感激,可以说是以“优美”回报“优美”吧。 李石曾与法国退还庚款的特殊关系,在此再略为交代。1925年4月11日,中国财政总长李思浩会同外交、教育两部以及教育界代表,与法方商定管理法国“退款”特设机构组织大纲,这是在章士钊兼署教育总长的3天之前。同月28日中法教育基金委员会成立,中方委员7人(外交、财政、教育三部代表各一,国立的北京大学、东南大学、广东大学及私立的中法大学代表各一),法国公使代表一人(“事无差别”,中法“各有一权”,可见法方委员权力很大),由代表中法大学的李石曾担任中国代表团主席。这一委员会“一设立即毫无生气,并迅即处于奄奄一息状态”[16]76。最初中方委员的名单是周传经(外交部)、林鸿集(财政部)、刘百昭(教育部)、蒋梦麟(北大)、胡敦复(东南大学)、邹鲁(广东大学,由易培基代)和李石曾(中法大学),(17)与后来李石曾提供的名单(“沈尹默、易培基、刘锡昌[兼秘书]、萧瑜[兼驻会秘书及中国代表团干事]、萧文熙为委员”[17]47~48)出入颇多。这恰恰说明委员会工作的随意性。蒋梦麟当时已经是中基会的董事,严格说来,他不是北大的校长,只是蔡元培“旷职”(旅欧)期间的代理。理论上蔡元培也可以指定一位北大教授作为他在中法教育基金委员会的代表,会不会是李石曾再次自作主张,直接派定沈尹默(李石曾一派的主要成员)代蔡元培参与管理法款?胡敦复因东南大学学潮未能正式履职,他的名额也是可以代用的。最为怪异的是,1925年4月第一笔资金26.5万元(美金)到位,“却是名为充作中法庚款委员会的日常经费,而任由财政部与该委员会主席李石曾个人‘商准’,‘扫数借去’”。(18)这笔借款(及其利息)如何使用,并未见到解释。李石曾避开教育部直接与财政部发生借贷关系,说明北大1925年两次在他指使下脱离教育部,还有更为复杂的原因。不论是王九龄还是章士钊,如果想代表执政府方面参与中法教育基金委员会的事务,足以使自己成为不受欢迎的人物。该委员会的中方代表在4月30日通过办事细则,规定了自己的职权:“共同决定中法教育基金委员会中国方面的提案及意见,管理及支配委员会中纯属中国方面的款项,其中包括中国教育界因法国庚款赔款解决而应得之现款和应得之基金;在中法教育基金委员会开会时,代表团内部意见必须一致;代表团聘任干事一人,并可根据事务之繁简,设书记若干人;代表团经费由有关教育机关分担,暂由委员会中的四所高校垫付。”(19)法国庚款赔款解决后,中国政府还可以收回一笔1000万元的资金,其中150万元用于教育界。根据中法教育基金委员会中方代表团的办事细则,这150万元(可以理解为“因法国庚款赔款解决而应得之现款”)也应该由以李石曾为主席的中方代表团来支配。但是李石曾未能染指这笔现款。办事细则中所说的“干事”就是李石曾的心腹萧瑜,当时他并不是正式委员。 苏联和法国退还的庚款使用虽不规范,鲁迅却是从不发问的,若问原因,不外乎两个机构都不同程度地在李石曾的掌管之下。中基会的成立未经李石曾或国民党插手,鲁迅间接敲打一下,也是暗助李石曾,双方都是意会的。宓汝成在考察各国庚款“退款”的管理和利用后得出这一结论:“英国的‘退款’营运最具条理,效果也最佳;美国的与之近似;次之则是对比利时‘退款’的利用;荷兰部分‘退款’的管理利用业绩平平,与其为数无几亦有关系;等而下之的则是法俄两国。”[16]98不幸的是鲁迅质问的是管理有方的中基会,而不是失职甚至是有违法之嫌的中俄庚款委员会和中法教育基金委员会。不妨从财务上看一看两者的反差。中基会章程第七条规定:“董事每年应将上年度之事业造具报告,连同经费收支,及放款账略,呈报中国政府,并刊布之。”(20)中基会账目还需由该会聘请中外会计师查核。中法教育基金会则享有不受政府和公共舆论监督的自由,只有中国代表团的办公费草账及银行报告单,反映不出实际用途。 1936年,南京国民政府监察院对中法教育基金会展开调查,发现诸多问题(此时南京法院正在收集证据,准备起诉“故宫盗宝案”主犯故宫博物院院长易培基、秘书长李宗侗)。该会起初几年年度可支配资金20万美元,分成两半,中法各占其一,中方名下的份额,随意安排,甚至没有明确账目,与中基会、中英庚款董事会形成鲜明对照。地理学家翁文灏时任行政院秘书长,他指出中法教育基金会的弊端:“至于行政方面,名义上虽经中法两国代表团共同议决,而事实上处理会务事权操于一二人之手,分配款项,毫无标针,将来计划亦不顾及,经费有余,即行分配,保留名称,种种不一,因此,会外议决追加补助,非常自由。”(21)再看几个数字:萧瑜在1925年至1935年间任中国代表团的干事,1931年至1933年,他支取了考察教育文化费、调查费、车马费7万余元(这笔巨款不一定是由他一人独占)。另据南京政府审计,截止1936年,中法教育基金会单据不完备和各种手续不全与不法支出,共计9980美金、127000法郎,国币超出30万元。[18]这些数目还不包括诸多在中法大学等教育机构任(兼)职者的高薪。行政院在1937年年初责令中法教育基金会中国代表团制订新的章程。(22)李石曾将他手中的法国退还“庚款”编织一个权力与利益之网,却不见鲁迅站出来点名揭丑,稍加讽刺也是在1928年以后。1925年至1926年年初,他与李石曾、易培基等人为“驱杨倒章”暂时结盟,虽心存疑惑,还是不得不为盟友讳言。他宁可将读者的注意力转向李四光“兼职”图书馆副馆长的薪水以及出资的中基会,而那个自行其是、如同黑洞一般的中法教育基金会,大家最好把它忘了。 李石曾甚至还可能掌握一笔可用而未用的款项。1926年1月16日的鲁迅日记上有“上午往北大集合多人赴国务院索学校欠薪”[19]的记载。国立大学教师索薪,首先应该去教育部,现在易培基为总长,罪责就不在他,如总长换成章士钊,他就该为学校不能发出薪水负全责了。是非以人为转移,这是一条铁律。再则,到国务院索薪,也是向许世英内阁示威、逼宫,此后几次群众性运动都是朝着逼宫的方向飞奔。1926年3月,北京国立9所高校受财政影响无法开课,教授出来筹款。奇怪的是俄国“放弃”的庚款中有一小部分可用而未用,但是各相关部门责任不明,互相推诿,致使这笔资金不能到位。1926年3月20日出版的《现代评论》“时事短评”栏刊登《俄款问题的责任者》一文,矛头直指李石曾、徐谦。作者“文”写道:“这次总税务司安格联固明明白白声明俄款有三十四万元可以指用,只须财政部给一训令,他于五分钟内即可开出支票;财政总长贺德霖也明明白白声明他立刻可以下训令,只要俄款委员会来函证明,一点钟内便可取到现款。……然而俄款委员却避不见面,一搁就是一星期。无怪乎教育界全体都十分愤慨,疑惑他们包藏异心,别有用意;甚至要请政府撤换他们了。”(23)最后一句中的“他们”应该就是指李石曾和徐谦(俄方委员非中国政府所能撤换),这34万元究竟耽搁了多久?是俄款委员会的疏忽还是故意为之?当时该会委员长之职仍由李石曾代理,他是不是有拦截这笔款额不发的动机?这是一个摇摇欲坠的政府,何必助它渡过难关?不开证明,百般拖延,也是与学生的游行请愿同样有效的逼宫手段。不过代蔡元培任委员长的李石曾也付出了代价。蔡元培在这年2月3日就回到了上海,无意北上,但他仍是北大名义上的校长,代理校长蒋梦麟和北大评议会一再请他返京主持校务,他以胃疾推脱。“三一八”以后,北大教授们长了见识,评议会不再主张学校干涉政治,于5月间函请蔡元培回校,以俄款委员会委员长的身份与俄国使馆交涉,动用俄款,纾解财务之困。(24)评议会对李石曾和徐谦在惨案前扣住俄款不发,必然也有几分怨气。李石曾对于蔡元培回国,也是有所忌惮的。他如何对这位名义上的俄款委员会委员长说明自己代理此职?此事如果先由胡适或《现代评论》派中任何人向蔡元培汇报,李石曾就有点尴尬了。“三一八”惨案次日,李石曾被通缉,后来避难东交民巷的法国医院,终于有了说辞。蔡元培其实对俄款委员会中职位毫无兴趣,在1926年6月28日致电北京政府国务院和教育部,请辞北大校长以及俄款委员会委员之职,北大和教育部都回电挽留,恳请早日回校主持校务。这样看来,他的俄款委员会的职务应该算是顺利辞去了。但是在1928年10月2日的国民政府会议上,蔡元培、张静江、李石曾被正式任命为“管理国部分庚子赔款委员会委员”[20]291~292。6天后,在国民党中央常务会议上,李石曾、张静江、吴稚晖三人提出国民政府委员名单和政府主席以及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监察院院长人选,获通过。蔡元培入选国民政府委员和监察院院长。但是蔡元培在上海听闻消息,立即请辞监察院院长之职,并直言李、张、吴的做法“太露骨”[20]294。李石曾绝无蔡元培那份洒脱,只要事关财权,他必须在场。中比(比利时)庚款委员会于1927年12月在上海成立,他又是中方委员之一。[17]60他的年谱上还有1928年10月13日在南京“出席俄庚款委员会”[17]67的记载,而这一天蔡元培在上海,未与会,孙科专门由宁抵沪,敦促蔡元培赴南京。[20]294国民政府中还没有任何官员像李石曾那样在当时所有4个庚款委员会都担任职务。李石曾此后将巨手伸向银行业也是势所必然的了。(25) 1927年4月18日,南京国民政府成立。5月,教育行政委员会推蔡元培、李石曾、褚民谊为常务委员,同时,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议决设立国立劳动大学筹备委员会和中央研究院筹备处。显而易见,后由易培基担任首任校长的劳动大学在当时有特殊的地位。此后一两年间,李石曾通过蔡元培变更教育行政制度,推行法国式大学区,无形中主导了新政府的教育政策。1927年6月,蔡元培与胡适被中基会选为新董事(顶替黄炎培和丁文江),中基会的进一步改组也提上南京政府议事日程。蔡元培在1928年拟请政府任命李石曾、孙科、伍朝枢、汪兆铭等官员为新董事,当年成为定局。围绕着中基会董事构成,有一场看不见的战争。这段时期蔡元培与胡适交往较多,两人坦诚相见,颇有越走越近之势。1928年秋蔡元培“辞去北平中法大学校长的名义”[20]300,实际上主持该校但又想以校长的职位拉拢蔡元培的李石曾不免感到丝丝凉意,他应该意识到自己独掌京津冀教育大权的美梦是难以实现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