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调历史题材小说在补史的同时注重娱乐性,主张两者相结合 上文所引清代莼史氏《重校第一才子书叙》突出《三国志演义》补史功能之际,认为小说创作应做到“快心悦目,足娱闲遣,足助清谭”。明代佚名《新刻续编三国志引》指出通俗小说不像“国史正纲”那样庄重、严肃,“无过消遣于长夜永昼,或解闷于烦剧忧态,以豁一时之情怀耳。今世所刻通俗列传并梓《西游》、《水浒》等书,皆不过快一时之耳目。”[13]清代澹园主人《三国后传石珠演义序》亦云:“历观古今传奇乐府……皆翰墨游戏,随兴所之,使读者既喜既怜,而欲歌欲哭者,比比然矣。”[14]上述文献均阐明,大量历史题材小说以让读者娱乐作为创作目的,为读者解闷消愁。清正气堂刊《廿一史通俗衍义》凡例云:“是书摘其大要,略其细事,然于战阵、妇女奇异之事,则颇加详,间有从他记补入者,以从时好,无非引人乐观而已。”所谓“时好”,就是当时读者的阅读兴趣与欣赏习惯,所以《廿一史通俗衍义》虽为正史之演义,其描述重点却是战阵、妇女等“奇异之事”,以为读者提供娱乐。 中国是重史的国度,所以补史说将小说与正史相提并论,有助于扩大通俗小说的社会影响,提高通俗小说在读者心目中的地位与影响。明代林瀚《隋唐志传序》云:“后之君子能体予此意,以是编为正史之补,勿第以稗官野乘目之,是盖予之至愿也夫。”[15]希望读者将《隋唐志传》看成对正史的补充,而不愿其被视作 “稗官野乘”。正因如此,小说补史说也存在许多局限,它以正史的标准、实录的原则衡量通俗小说,排斥虚构和想象,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通俗小说的发展步伐。 二、 读者与劝戒说 在中国古代小说观念的发展过程中,劝戒说是非常流行、影响深远的创作观念之一。唐代就有很多小说模仿史书论赞的形式在结尾发表议论,体现出较强的劝戒意识,例如《虬髯客传》结尾云:“人臣之谬思乱者,乃螳臂之拒走轮耳。我皇家垂福万叶,岂虚然哉。”对谋求叛乱朝廷的言行提出警告,体现出浓烈的封建正统思想。明清时期,通俗小说创作过程中的劝戒观念更是普遍存在,借助小说创作宣扬社会教化,提倡忠孝节义,成为大多数小说编刊者形成的共识。 (一)通俗小说劝戒说的形成发展与读者关系紧密,读者是其劝戒的立足点和着眼点 金陵兼善堂天启四年刊《警世通言》识语云:“兹刻出自平平阁主人手授,非警世劝俗之语,不敢滥入,庶几木铎老人之遗意,或亦士君子所不弃也。”[16]明崇祯年间尚友堂刊《拍案惊奇》凡例云:“是编主于劝戒,故每回之中三致意焉,观者自得之,不能一一标出。”[17]清初课花书屋刊《快心编》凡例云:“至于曼倩笑傲、东坡怒骂,则亦寓劝世深衷,知者自不草草略过。”[18]清代醉犀生光绪十七年撰《古今奇闻序》云:“今人见典谟训诰仁义道德之书,辄忽忽思睡;见传奇小说,则津津不忍释手。呜呼!世风日下,至于此极。然而稗官小说亦正有移风易俗之功。”[19] 上述识语、凡例、序言的作者都非常注重读者的因素,《警世通言》的识语指出小说中的警世劝俗之语“或亦士君子所不弃也”;《拍案惊奇》的凡例认为小说主于劝戒的创作观念“观者自得之”;《快心编》凡例提醒读者不要忽视小说的劝戒之意;醉犀生《古今奇闻序》强调小说具有“移风易俗之功”。以上通俗小说编刊者在强调劝戒的同时,都体现出浓郁的读者意识。 (二)通俗小说语言贴近生活,情节曲折,形象生动,可以对读者尤其是下层读者起到劝戒效果 明清时期,通俗小说因其浅显易懂的文字容易打动人心,受到社会各阶层读者的广泛欢迎,清人钱大昕曾将小说与儒、释、道三教并提,他指出:“古有儒、释、道三教,自明以来,又多一教曰小说。小说演义之书,未尝自以为教也,而士大夫、农、工、商、贾,无不习闻之,以至儿童、妇女不识字者,亦皆闻而如见之,是其教较之儒释道而更广也。”[20]通俗小说流传范围广,读者众多,其影响可与儒、释、道三教相提并论,所以小说中的劝戒观念对读者的影响甚至超越经、史书籍所能达到的效果。明代绿天馆主人《古今小说叙》认为: 小说之资于选言者少,而资于通俗者多。试令说话人当场描写,可喜可愕,可悲可涕,可歌可舞。……怯者勇,淫者贞,薄者敦,顽钝者汗下。虽小诵《孝经》、《论语》,其感人未必如是之捷且深也。噫,不通俗而能之乎?[21] 此序强调,通俗小说因其传播速度快,传播途径多,传播范围广,传播效果显著,因此可使“怯者勇,淫者贞,薄者敦,顽钝者汗下”,而《孝经》、《论语》等经书对读者产生的劝戒效果则往往比不上通俗小说的快捷和深入人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