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上海话来说,要注意一种特殊情况o徐烈炯、刘丹青(1998:170-173>指出,低生命度的“一量名”短语在主语、话题位置可以表示不在言谈现场的有定对象。(31b)如果将受事理解为不在眼前的有定,句子成立。钱乃荣(2014:103)所举的所谓SOV句中,其实就有此类有定受事。如: 在北部吴语人的语感中,此句的受事“一只床”优先理解为听说者能够共同确认的床,只是不在言谈现场。假如说的是一张听话者不知道的床,搬床是一种新信息,那么就会强烈倾向让受事后置:“我搬脱一张床了”。 下面再看光杆NP,即不出现指称、量化标记的受事光杆NP。当光杆受事NP分别出现在动词前后时,吴语中会出现指称解读及信息地位的差异,如: 例(34)是已然陈述句,a句只能出现在黄鱼为激活的类指的场合,即听者虽然可能不知道具体是哪几条黄鱼,但是知道小张计划去买黄鱼这种东西。而b句“黄鱼”则是无定的新信息或未激活的类指,言者把小张买黄鱼作为一件新闻性事件告诉听者,听者之前并不知道小张计划买什么。(35)是祈使句。a句用在听者已经在整理报纸或双方知道需要整理报纸的场合,言者是让对方加快整理。“报纸”是有定的。b句可以是听者不在整理报纸或没有计划整理报纸,言者要求听者去整理报纸,“报纸”通常是未激活的类指成分。 不过,吴语中带无定标记的受事成分也不是完全不能前置,尤其在浙江。浙江吴语无定受事能否前置,主要取决于谓语动词组的属性和与谓语时体属性等有关的指称语篇属性(参看盛益民2014;丁健2014),我们将在下一节讨论。 再来看生命度。在类型学常用的生命度等级序列中,人称代词被列为生命度最高的成分。请看Whaley(1997:173)所引的学界常用的生命度等级: 第壹节谈到的人称代词前置受排斥,就与其生命度有关。虽然人称代词的指称性最高,但其生命度压制了它前置的功能。其他名词短语的前置也受到生命度的制约。 生命度制约不全是刚性规则,而常表现为与多个变量互动下的一种倾向。它首先表现为施事受事生命度差距与前置可接受度的相关性。受事生命度的降低和施事主语生命度的提高,都能拉开施受双方的生命度差距,从而提高受事前置的接受度,反之则降低接受度(比较例(37)-(38))。此外,假如生命度不变,句子由陈述改成是非疑问(例(39)),或肯定变成否定(例(40)),都会提高受事NP前置的可接受度,这说明生命度制约与句类制约、极性制约都有互动关系。以下都以上海话为例: 例(38)d施事和受事都是“伊"(他),当然句子很难成立。但即使换一个人称代词,受事仍然很难前置,可见仍是生命度而不是避重规则在起作用。如: 在西北话中,受事的前置不受生命度的影响,尤其是在使用了“哈”一类格标记时。前举(13)d(19)-(21)(31)等都是高生命度受事NP甚至人称代词受事前置的例子,不再赘例。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