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话前置的受事代词如果加上话题标记“末”,有时可以使可接受度微增。假如再提供一个对比性话题的语境,接受度还可以提髙些,虽然仍然是不太自然的: 由此可见,话题标记与宾格标记的功能还是差距很大的。 已发现受事人称代词可以前置的吴语是温州话(潘悟云1997)。不过,潘悟云同时指出,受事代词前置时更自然的位置是施事主语前,而在NP1和动词之间的代词,优先被理解为施事。可见,即使在受事前置很强势的温州话中,人称代词前置于动词也不容易,除非直接置于句首,显然,这时就不是OV语言的特征,而是受事话题化了(详第伍节)。 下面看受事成分的句法属性,这里主要指动宾之间的句法语义关系。有些句法属性与语义(如指称)相关,放在下节一起讨论。 吴语的受事前置必须带有较典型的宾语属性,而不宜是系词类动词的表语论元[1]。表语(predicative,字面义是“谓语性的”)在格形态语言里常取主格而非宾格(英语It’s me原先也是It’s I)。在吴语中,系词准系词的表语准表语不适合前置于系词“是”或准系词,而西北话系词的表语常常前置。试将西北话相关例句与我们自拟的上海话比较: (编者按:例27b注释1为后文注释[2]) 再看表示称呼状况的准系词“叫”,它在吴语中也只能像系词句一样让表语居后,而在西北话中,“叫”的准表语可以居后,也可以在某些虚化词语帮助下前置。比较: 西宁回民话轻声的“说着”是个由言说动词带体标记虚化而来的引语标记,语音弱化为[··h]。带了该标记,“叫”的准表语就可以前置。而上海话中没有这样的机制,“叫”的准表语只能居后。其他吴语,也未见有表语准表语前置的描述。其他如“姓、属(生肖)”等准系词也没有准表语前置的情况。 本节讨论显示,吴语受事前置于动词,限于名词,不能是代名词,在句法属性方面只能是带典型宾语属性的受事,不能是系词准系词的表语准表语。而西北话没有这些限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