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从形式看,上述“VV+结果补语/趋向补语”结构与闽语一样,其实不然。 池昌海、王纯(2004)、王昉(2011)都指出,温州方言可以带结果补语和趋向补语的是表示动作持续、反复的V,徐越(1998)和潘海燕(2009)也是这样分析嘉善与繁昌方言中的这种现象的。但阮桂君(2009)指出,宁波方言中有两类动词重叠式,分别表示动作反复进行(V)和动作量少时短(V),两类VV都能带补语,前者如“撬撬开”,后者如“诺书快眼去背背出(你快点把书背出来)”“我老酒去打打好(我把老酒去买来)”。钱乃荣(2003)研究上海方言时也提出:上海话动词重叠式经历了“长时反复是主流>短时反复增多”的发展过程,并指出两种语义的动词重叠式在现今都仍用得很普遍,而且它们都具有后面能带补语的语法功能,如“第双鞋子担去刷刷亮”中的动词重叠式是表示“短时反复”语义的。刘丹青(1986)、石汝杰(2006)更是明确指出苏州话能带补语的动词重叠式是表达短时量的,如“讲讲明白|看看清|汰汰干净|拉拉上”。 可见,吴语中出现的“VV+补语”结构的语义比闽语复杂,其中包含了两种同形异类的形式,一种是表示动作反复进行的VV(即V),一种是与普通话相同表示“时量短”或者“动量小”的VV(即V),而且这两类异类同形的VV在吴语的某些方言(如宁波、苏州和上海)中都能后带补语。 前面说到,V的源头是动补结构“V—V”,所以一般动词重叠式与结果补语不能同现,共同语和大多数方言都遵循着这一规则。吴为善等(2007)也指出,吴语中的“V+补语”结构无论在句法上还是语义上都是讲不通的。但我们在吴语中发现的大量例外,不得不让我们重新认识这一语法结构。 首先,我们发现“V+结果补语/趋向补语”现象在近代汉语的明清白话小说中也大量存在,它并不是方言独有的。崔山佳(2011)指出,明清小说中V的源形式“V—V”能带补语,并列举了40例,而且其中还不乏北方方言区作家作品的用例。他还指出,当时“VV+补语”的现象也是相当普遍的,他所举的59例大部分当属V的用法,但也有V带补语的用例。比如: (5)史堂一听此话,倒呆了一晌,便道:“……尊驾且再坐一坐,我去问问明白,我们大皆谈谈去。”(《载阳堂意外缘》第十回) 例中“问问”与“坐一坐”相呼应,显然应理解为V。 其次,张华林(2011)在考证晚清时期上海传教士编撰的一些语言教科书中出现的“V—V+补语”现象时,提出上海话的“VV+补语”结构其实就是前者语法化而来的,也就是说,即使到晚清时期,上海方言中可能还存在“V—V+补语”结构。例如: (6)铲刀柄脱者,装一装好。(Lecons ou exercises de langue Chinoise,1883:187) 前人的相关研究证明,V及其源形式“V—V”在某一历史阶段是能带补语的,但这一语法功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丧失。我们认为其原因在于,官话中两类VV在宋至明清这一时期曾经共存过。从认知的角度看,人们容易将相同或相似的东西看成是一个单位,所以,在“V—V”向V发展的某一阶段,受到同形V语法功能的类化影响,它们也是能受补语修饰的,但并不稳固。同一形式负载两种截然不同的语义,它既违背了语言信息明确性的原则,也负荷语义过重,所以在明朝后期到清朝,官话为了改善VV动词重叠式的这种使用状况,不再让它表示反复的动量义(取而代之的是“V啊V”类格式),只单纯表示动量小的语义。随着V式在官话中的消失,在类化作用下产生的“V+结果补语/趋向补语”也就没有了生存的土壤,所以现在大多数官话和共同语中都看不到这种语法现象。 可是,吴语太湖片中出现“V+补语”结构的方言(包括上海、苏州、宁波等方言)都是两种VV共存的。我们认为,吴语由于其所在地区经济文化高度发达,不容易轻易被官话同化,所以仍保留了V与V共存的状态,“V+补语”的类化影响也就一直作用于V,从而使得它们至今都还具有能带结果补语和趋向补语的语法功能。也就是说,这种从语言内部机制我们很难找到合理解释的现象,其存在的前提条件是该方言中V和V这两种语义的动词重叠式长期共存,形式相同而且又长期共存的局面导致了它们之间某些功能的相互渗透。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