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传信范畴与人际代词 传信范畴(evidentiality)是言者在言语交际中向听者指明所言信息的来源并向受话人表达说话人对所传递的言语信息的态度。传信范畴的表达也是动态交互的,是在言语交际互动中协商完成的。该范畴的表达能体现语言的人际意义,并能协调交际双方的人际关系。狭义的传信范畴“比较看重信息来源与说话人客观真实性概念之间的关系”,广义的传信范畴“兼顾说话者的态度,更看重他对于现实的肯定强度”。(张伯江1997)现代汉语的传信语(evidential)经常使用特定的插入语、副词和语气词等来表达,但也可以通过人际代词来加强传信的肯定强度。如张伯江(1997)所举六个例句(例句顺序照旧,序号则是笔者另加的): (1)a是我把他们请来的。 d没我你们是赢不下来的。 b我是特意请了假赶来的。 e你准是先看了答案了吧? c本来不打算让你知道的。 f你就等着我出这张牌吧? a、b、d、f句都出现了第一人称代词“我”,其余各例均以第一人称代词“我”为话主,即以言者自称语强调信息来之可信,这可以从交际双方对信息的知晓度和权威性角度来解释。(乐耀2011)甚至是在低现场性、低互动性的语体中,由于需要强调传信或言据性,也往往需要言者自称语的出现甚至高频出现。 (责任编辑:admin) |